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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塞姆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不过,不要看他年纪小,他却是长的非常的强壮高大。就算是成年人和他站在一起,也米有他看起来惹眼。哈塞姆的脑子不太好用,空有一股子力气。他去外面将法尔斯的骆从后面的大门里牵进牲畜的简易棚子里,又送上一些草料,然后就找中年妇人复命。
“法亚夫人,您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完了,您还有事情要吩咐吗?”哈塞姆的言谈举止算不上恭敬,可能是由于他本身脑子不太好使的缘故,很少有人会在意他不算客气的态度。多数的好心人,还是很同情这个可怜的不算聪明的大个子。
“哦,哈塞姆,你没事的话去一些布斯西斯那里,将我们的陶碗收回来。记住,银币一个也不能说。”法亚夫人向布斯西斯出借了二十几个陶碗供奴隶吃饭使用。布斯西斯为此要支付十八个银币作为报酬。
法亚夫人曾经告诉过布斯西斯,只需要用二十五个银币就可以买二十个陶碗,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去购买,非要来租用呢?
布斯西斯却说。二十个陶碗就要用二十五个银币,我只要用十八个银币就可以租用二十多个陶碗,这中间可是省下了七个银币的。
法亚夫人说布斯西斯不会算账,仅仅为了省下七个银币就浪费掉二十个陶碗。
而布斯西斯却说。我们是什么奴隶生意的,居无定所。虽然陶碗不值钱,但是我们买了用上一次就算了,不能带着上路,干嘛要浪费七个银币。
法亚夫人才知道她和布斯西斯的立场不同,当然算账的方式也不同。布斯西斯这样算的确没有错。他买了陶碗,用个一两次就要扔掉,还不如直接去租借,中间还能剩下七八个银币,够他买一杯大麦酒喝呢。
法亚夫人后来就借给了布斯西斯二十五个陶碗,讲好了价格是十八个银币。算算时间,奴隶们应该吃完饭了,法亚夫人就叫哈塞姆去把陶碗收回来,还有银币一个也不能少。
本来在银币是需要先交的,可是布斯西斯在法亚夫人的小旅馆附带的酒馆里喝酒,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了酒喝了。布斯西斯最后就打了保票,让法亚夫人明天派人去找他要钱,他一定不会欠账的。
法亚夫人才不会相信一个醉鬼说的话,最后布斯西斯只好接下自己从来不离身的佩剑典押在法亚夫人这里,这下法亚夫人才算放下心来。
哈塞姆从法亚夫人手中接过布斯西斯的佩剑。这是一把破旧的几乎看不到本来面目的窄剑。剑身一边长剑短,比匕长,是一把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公分左右的短剑。剑鞘已经斑驳的看不出原来的真实面目,脏兮兮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值得珍藏的宝剑。
哈塞姆没有打开布斯西斯的剑。他是个比较纯正的人,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呆。比较呆比较傻,人很实诚,向往真正的剑客,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拯救那些受压迫的奴隶,成为举世瞩目的英雄。简单一点说,哈塞姆是尚武的人。或许正是因为脑子比较简单,让他比较喜欢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他一直向往自己可以有一把剑,就算是匕也可以。他像一名真正的剑客那样珍视剑,即使这剑不是他的。他没有打算打开布斯西斯的剑,真是对一个剑客的尊重。即使布斯西斯是个奴隶贩子,可是他有一把剑。
不得不说,哈塞姆的脑子真够简单的。
法尔斯用法亚夫人送来的热水和毛巾清洗掉身上的灰尘,然后整理一下脏乱的衣服,擦掉上面的污渍。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可以很清晰的听到法亚夫人和哈塞姆的谈话。
法尔斯突然对这个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隶贩子很感兴趣,法尔斯从小就开始参与家族的事业,他十分喜欢经营买卖商务。令他感兴趣的是,这个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隶贩子似乎对经营有着自己的独特理解,这让法尔斯不禁浮现起要去见一见这个人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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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作为奴隶被卖的感受(中)
三十六章作为奴隶被卖的感受(中)
哈塞姆拿着布斯西斯的佩剑准备走了,法尔斯突然从屋子里走出来,对法亚夫人微微施礼,说:“夫人,感谢您的热情招待,请为我准备一间客房好吗?”
“尊贵的客人,很荣幸为您服务。(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吗?”法亚夫人笑眯眯的说。
法尔斯对着哈塞姆微微颔,道:“我初来孟菲斯小镇,想出去走走,不知道能否和这位先生同行?”
“哦,当然没有问题。”法亚夫人笑道:“哈塞姆,这位是来自巴不伦城的法尔斯先生,尊贵的客人想要出去走走,你要做好法尔斯先生的向导,明白吗?”
“是的,法亚夫人,哈塞姆遵命。”哈塞姆淡淡的应着,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悦或是兴奋的表情。
法亚夫人对法尔斯笑道:“法尔斯先生,这是哈塞姆,他是我店里的伙计,请您不要嫌弃,哈塞姆虽然不太懂礼貌,但是他对孟菲斯小镇十分熟悉,又是特别老实的孩子,让他给您带路,您还满意吗?”
“夫人,您太客气了。”法尔斯文雅的笑一笑,道:“那么就麻烦您了。”
“哈塞姆,好好照顾法尔斯先生。”法亚夫人不放心的叮嘱道。
哈塞姆不甚在意的摆摆手,“知道了,那我走了。”
法尔斯跟在哈塞姆地身后。慢悠悠地走着。一点都没有为哈塞姆走在他地前面感到生气和愤怒。作为一名贵族。为了贵族地荣耀还有傲气。是不可能让下等人走在自己地前面地。但是法尔斯却不是这样地人。他似乎很喜欢跟在奴仆地身后。看着他们忙来忙去。觉得十分有趣。
他时常这样做。这样地行为给他地仆人们带来了很大地烦恼。还好法尔斯并不是特别暴躁地人。他不会对着奴仆们脾气。即使他们偶尔做错了事。他也只是训斥两句就算了。从来没有使用过残酷地刑罚。
跟在哈塞姆地身后让法尔斯觉得很有趣。哈塞姆和个字和他差不多高。但是哈塞姆要比他壮实一些。虽然哈塞姆地身材很高大。但是他地脸上还隐存着稚气。还有走路时偶尔摇摆。还是像个孩子一样地单纯。
“喂。法尔斯先生。”哈塞姆说话还是那样地不客气。
“哦。怎么了?”法尔斯并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一幅很有兴趣和哈塞姆交谈地样子。
“那个。法尔斯先生。你想去看什么?”哈塞姆孩子气地搔搔头。问。
法尔斯笑了,道:“你叫我法尔斯吧,不要先生先生的叫了。”
“这不可规矩吧。”哈塞姆继续挠头,不过脸上倒是浮现出羞涩的神情,小家伙有些不好意思了。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我们不需要那么麻烦。”法尔斯貌似壮志豪情的模样。哈塞姆倒是真地被他镇住了,一个劲儿的直点头,嘴里不断地念叨着就是就是。
小家伙就是单纯。
过不了多久,法尔斯就和哈塞姆混熟了。哈塞姆没有什么心眼儿,从头到尾一根筋。谁要是对他好,他就会回报别人一百分。法尔斯现在一点也没有刚才在小旅馆是的优雅,整个人就像是个大孩子,正好和哈塞姆玩到一块去了。
话说,法尔斯才十九岁,哈塞姆十四岁,两个人年龄虽然相差五岁,但都还是十几岁没长大地孩子,能玩到一块去,也是有可能的。
反正就是,不知道法尔斯到底是出了什么招数,在最短地时间内,简简单单就和哈塞姆混熟了。两个人嘻嘻哈哈的,有说有笑的向着孟菲斯小镇另一头边缘上的布斯西斯的奴隶交易市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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