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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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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说得好,择日不如撞日。说不得,今日你得当着大家的面,拿出首佳作来,好让本官以及在场诸人,一起领教领教。”

李昂一听,心中暗道要坏事。鲜于向与章仇兼琼一唱一和,分明是要考校他。李昂自家知自家事,若是任章仇兼琼考校,自己很快就会露馅。

他站出来拱拱手说道:“章仇大使要考校李昂,李昂本不应推辞,奈何这作诗不仅需要灵感,而且眼下这场合,实在找不到什么诗情。章仇大使若要指教,那在下只能拿出一首旧作请章仇大使斧正了。”

章仇兼琼淡淡地说道:“旧作也行,相信你定不会教本使失望的。”

李昂知道自己不弄首诗出来,章仇兼琼等人一定会心生怀疑,鱼朝恩刚才给他的护身符也就不管用了。

弄首“旧作”对李昂来说,倒不在话下,他担心的是章仇兼琼继续考校其它,比如五经要义。不过担心也没有用,先把眼下这关应付过去再说。

李昂负手行出,众人的目光顿时全落到他身上,就连鱼朝恩也忘了“哎哟”了,他多少有点担心,李昂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诗作来。

倒是公孙靖宇,对他信心百倍,也不知道他这信心是从哪儿来的,反正在他看来,李昂就是无所不能,否则,他会对李昂服服帖帖吗?

“我大哥吟诗,岂能没有笔墨侍候?来人!呈上笔墨!”公孙靖宇跳将出来,一脸兴奋,也不知道他兴奋个什么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要作诗呢。

公孙化吉立即跑到柜台,取来笔墨纸砚,李昂正好趁机想想,该弄哪首诗才合适,这个还是要小心一点的,诗的内容要想清楚,不能让人瞧出破绽。

等公孙化吉磨好墨,李昂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想到,自己的字可不怎么样,于是说道:“贤弟,我来吟,你来执笔。”

公孙靖宇正闲得蛋痛,立即兴奋地说道:“好哩,大哥快快吟来。”

“此诗题为《秋月》,贤弟先写上。”

公孙靖宇大笔一挥,哈哈笑道:“好了,大哥。”

李昂负手徐行,朗声吟道:“清溪流过碧山头,空水澄鲜一色秋。隔断红尘三十里,白云红叶两悠悠。”

此诗一出,章仇兼琼不禁与鲜于向对望一眼,不得不承认,这绝对是难得一见的上佳之作。乍听之下,使人不禁油然而生出一丝超尘脱俗、悠然自得之物外心境。

再回过头来仔细品味一下,作品题为“秋月”,而笔墨却始终集中在写秋月笼罩下的山间小溪上,这就是构思的独到之处。碧绿的山头,碧蓝澄静的夜空,悠悠飘荡的云朵,飘逸洒脱的枫叶,这些都是围绕着缓缓流淌的小溪而写的,但是却无一不浸染着明亮、柔和的月光。全篇无一笔写月,却又处处见月,可谓大家手笔。

“好!好诗!”章仇兼琼由衷地赞叹了一声,心里忍不住品味着,要作一首诗不难,要作一首好诗却是可遇不可求,有些人终其一生,拿得出手的上佳之作,也就一两首。

而李昂这首《秋月》,放到整个大唐,也算得上是难得的绝品,章仇兼琼万万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能从一个年轻人口中听到如此佳作。

皇帝力精图治了三十多年,如今已有倦政的迹象,越来越沉迷于声色之乐,喜欢别人用诗词歌颂太平盛世。若是李昂能多几首这样的上佳之作,真被皇帝看中也说不定啊。

趁着章仇兼琼思量的当口,李昂给鱼朝恩使了个眼色,鱼朝恩会意,立即说道:“章仇大使,李郎君的诗也听过了,咱家这伤也该请郎中看看了吧………。哎哟……。”

章仇兼琼似乎突然醒悟过来,连忙说道:“哎呀,本官思虑不周,鱼公公见谅,鱼公公见谅。来人啊,还不快送鱼公公往驿馆。”

到此,李昂一颗心才落到实处,接下来,该是自己和章仇兼琼拉拉交情了。

这次的事,他的目的是为了对付方容,而不是和章仇兼琼为敌。如今接下来,李昂首要之务,是要让章仇兼琼心里舒坦起来。

常言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何况,人家毕竟是掌握剑南道军政大权的节度使,如果因为方容的事,让章仇兼琼惦记上了,那自己以后肯定没什么好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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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2章端倪(月底求月票!)

两个得力的助手之间,往往会形成竞争关系,同时还有相当的牵制作用,这取决于他们所处的位置,也符合上司的需求;

在官场上,多数上司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左膀右臂关系过于密切,因为这不利于他控制手下。

鲜于向与方容,一文一武,是章仇兼琼的左膀右臂,李昂判断,鲜于向与方容之间一定不会很好。

“鲜于采访使凡事总能洞悉先机,提前布局,在下每每想来,都佩服不已。”李昂说完望望窗外,驿馆后园的银杏树上,知了的鸣叫声让这炎炎夏日更加浮躁。

“李郎君何出此言?”

鲜于向知道李昂不是无的放矢,只是不确定他所指何事,他和旁边的心腹谋士乐三川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乐三川也还在品味李昂这句话。

“鲜于采访使引荐杨钊,可谓是一本万利啊!而且,鲜于采访使很清楚,谁才自己的命中贵人,并能为此不惜血本,由此便不难看出,鲜于采访使来日成就将难以限量。”

李昂平谈的语调,却让对鲜于向心头微惊,因为章仇兼琼如果听到这样的话,心里肯定不舒服,但这又的确是事实。

不过,李昂既然当他面说出来了,那目的就肯定不是去向章仇兼琼说这些。

他一手调着碗里的茶羹,一边淡然笑道:“我听说李郎君幼时不幸,被遗弃路边,这些年浪迹四方,受尽苦楚;

说实话,若不是亲耳所闻,我万万难以相信李郎君竟是学富五车,能作出那样超凡脱俗的诗篇来。真是天纵其才啊!李郎君来日之前程才是不可限量呢。”

李昂知道他还在怀疑自己,于是说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粹然无疵瑕,岂复须人为。在下以为,好的诗篇最要紧的是灵感,而灵感往往来源于生活,以及豁达的心态,而不是故纸堆;

君不见多数人皓首穷经,笔下却难有佳作问世。不瞒鲜于采访使,在下虽然读过些书,但远远谈不上学富五车。”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粹然无疵瑕,岂复须人为……妙!妙哉!”鲜于向这一赞叹,确实是语出由衷。

在这世上,有些人确实是天纵奇才,比如洛宾王,七岁之时,能读过多少本书?但却能做出《鹅》那样鲜活生动的诗歌来;

那样的诗,很多皓首穷经的人都做不出。这岂非李昂所说的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李昂不但出口成章,还能有这样的见解,足见其不凡。

或许,把他捡去的那位乞丐是一位不出世的奇人,加上李昂在诗歌方面,或许确有过人的天赋。

至此,再在李昂的出身和学问上多加怀疑,已经没有多少意义。

鲜于向言归正传道:“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想来李郎君今日相见之意,也是如此吧?”

“至少我与公孙靖宇从来没把鲜于采访使看作冤家过。至于章仇大使那边会如何,或许鲜于采访使比较清楚一些。”

李昂说话间,下意识地玩弄着手上的玉扳指,乐三川无意中看了一眼李昂手上的玉扳指;

双方离得不远,乐三川能清晰地看到白玉扳指上雕刻的字,他眼中不禁闪过一抹惊异的神色。

他随即附到鲜于向耳边,耳语了两句。

鲜于向听了脸面不动声色,端起茶碗时,才悄悄向他昂手上的玉扳指望去,瞳孔为之收缩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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