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姐说话的时候,曾如初的左边裤兜里手机震动了几下。曾如初拿出来只看了一眼,脸色就更没法看了。
短信是郑青发来的,写着:如初,你听我说,求求你给我个机会。
“我……”曾如初苍白着纸片儿一样的脸,对王姐说道:“我确实有点儿难受,那我先走了,麻烦王姐你帮我往人事部大哥电话请假吧。”
“好好好,没问题。”王姐痛快的应承下来,还不忘叮嘱道:“好好去看看,你这身体也太弱了,一个大男人,长得简直比咱女同事还单薄,快得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要不然上哪儿找媳妇儿去啊……”
曾如初回到座位胡乱的收拾了一下东西,拿好东西,跟同事们打个招呼,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郑青在办公室里抓着头发,非常烦躁的绕着办公桌走了一圈儿又一圈儿,秘书来通知开会的时间到了,他也烦躁的推了。他现在哪里还有心情开会!
郑青倒是不后悔今天对曾如初说出心里的话。但是却有点儿害怕,害怕曾如初想不开,从此以后不再理他了……
自从前几天看到曾如初进了袁宇的别墅,他就深切的领悟到了生不如死是什么滋味儿。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过了几天,他由最初的愤恨,嫉妒,失望,痛心转变成不甘心。
他爱了曾如初这么多年,默默地在他身边守护。可是那个袁宇算是什么东西。说穿了就是一个恰巧会投胎会赚钱的混蛋。他根本不爱曾如初,只拿曾如初当一个玩物。否则,什么在曾如初坐牢的十多年,甚至出来后两年都没有出现过?他在曾如初最需要的时候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难道现在来了兴致,自己就要把当成珍宝一样珍惜的人儿拱手让他吗?
不可能!
郑青的心底有个声音鉴定的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曾如初不喜欢他,不要他,他也不能看着他重蹈覆辙。再一次被那个披着人皮的混蛋玩弄伤害。
郑青想着想着,心里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他也越来越明确自己应该怎么做了。烦乱焦虑的心倒是平静了不少。
他坐回宽大的纯牛皮黑色转椅上,眼神透着一丝决不妥协的狠厉望向窗外……现在,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袁宇,那个袁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从出声就在A市上层圈子里知名的天之骄子,还是如今罗斯福财富榜上亚裔最年轻最有潜力的企业创始人。
要是单单比这些外在的荣耀与光环,郑青自认他连袁宇的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可是,这可不是一场商战。不是谁有钱有势就能赢得了的。
袁宇能给曾如初什么?除了钱和物质他还能给他什么?而自己呢,自己对曾如初的爱情比贞坚,早晚曾如初会慢慢的感觉到。他敢保证这辈子都只有曾如初一个人,只爱他一个,他想要什么自己也都会努力送给他。这些,他袁宇敢承诺给吗!
郑青眼神冷冷的想着,况且自己对曾如初,就算没有爱情,也是还有恩情在的。曾如初是个念旧情的人,就算是利用这点很卑鄙,郑青也不得不为了他跟曾如初的未来,卑鄙这一回。只要曾如初跟他在一起,以后自己一定把他捧在手里当成宝贝儿一样疼着,自己有一辈子的时间补偿他,对他好……
而袁宇,既然你十几年前就离开了,为什么还要回来跟他争?郑青的眼神有些阴郁的想到。
既然已经知道自己不能失去他,不能放弃。郑青就要好好的琢磨一下应对方案,他不会小瞧他的对手袁宇。袁宇也不是个能让人小瞧的人。不过从曾如初那次对待袁宇的态度,还有今天自己追问的时候,曾如初脸上尴尬难堪的表情看来,或许他们两人之间真的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怎么一回事儿,但是,只要他们不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他郑青就还有机会。
为他人做嫁衣。从来不是他郑青会干出的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的乖宝宝是不是应该有花花收啊~~~~~花花,我要花花,要粗长哦~~~~~
24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曾如初从公司出来后,才是下午三点多钟。政正午的赤阳已经褪去刺眼的光芒,却异常温柔的照耀着大地的好时候。
街道上到处车水马龙。曾如初公司门口的是A市繁华地段之一,宽敞的马路上并排堵着一排一排的车辆,异常拥挤的人群站在斑马线上等着绿灯。曾如初也在其中。
曾如初脑袋里一片混沌,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公交车站,上了回家的那辆公交车。等他稍微有点儿意识的时候,已经在自己的家门口了。
曾如初的脸色显得有些疲倦,掏出钥匙插了好几次才把钥匙插/进钥匙孔。
正巧这时对门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拎着大大的黑色垃圾袋儿走出来,背上还背着她前年才要的第三胎女儿。
“呀,你回来了?”那个大嫂看到曾如初惊讶的叫道,嗓门子在空旷古旧的楼道里显得极为响亮,还带着回声:“我说你上哪儿去了,你们家怎么这么就都没人啊?”
曾如初非常想一个人静静,但是天生的性格就不喜欢太直白的拒绝别人,他就无奈的站在门口回答道:“我这几天出门。”
“出门了啊,那就好,那就好!”那个大嫂几步走到他面前,手里的垃圾袋儿发出难闻的食物馊了酸的味道。大嫂像是送了口气一样说道:“我还以为你搬家了呢,不是搬家就好,要不然万一来个能做的,天天三更半夜的回来,我家小崽儿都睡不好觉。”
曾如初勉强笑着听她说完这段,在她刚喘口气又要提起别的话题前忙开口说道:“那嫂子我先进去了。”
“……好,好。那改天聊啊!”那大嫂拎着不断散发异味儿的垃圾袋儿还站在他的门口没走,曾如初只好先进了屋关上了门,说声再见。
他住的地方离他公司很近,也就四五站的距离。但是地段好,租金自然也是贵的。曾如初当初好不容易找到这栋租金便宜的小区。虽然楼很旧了,楼道里黑漆漆的,墙上也有不少的裂缝。但是曾如初搬进来后,把自己租的那个一室一厅彻底收拾了一遍,没有贴墙纸,但是每年都他都会买涂料自己刮大白。
所以从楼道一进屋,看着整洁简易的屋内,曾如初的心情好了不少。
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两年多,虽然每个季度都会交租金,但是他已经在心里把这里视作是家了。只有回到这里,他才有安心的感觉。
当初他出狱的时候,老欧还有半年的刑期,自己孤家寡人一个,孑然一身,拎着个破布包跟狱警告别,走出监狱大铁门的时候,心里说不出的难受的感觉。
这个城市再没有一个他的朋友,没有他的一个亲人,有的恐怕只有那些想要害他的人。
自己终于走出了那个人吃人,黑暗血腥如地狱一样的牢房,却不知道未来该走向哪里。
他进去的时候十九岁,再一次看到铁栅栏外面的阳光和世界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年。曾经的土道都改成了板油马路,曾经的沥青马路宽了不止一倍。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街上奔驰着的轿车他都叫不出名字……
那一刻,他深深的意识到,他与这个社会脱轨了。他当年放弃的不仅仅是十年的生命,还有今后的生活……
曾如初记得,他刑满出狱的那一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大艳阳天,可是炽热的太阳找不到他内心的阴郁,他内心焦灼的如同一条被不幸捞上岸的鱼,在太阳底下等着被烤焦……
脑袋上是光秃秃的在监狱里剃的囚犯头,身上的衣服还是老欧的就夹克,穿在他的身上大了不止一点儿,走在路上行人纷纷侧目。曾如初至今还记得当时心里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