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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孩子真了不起。它真了不起,这么危险的夜晚,它居然可以这么安静,这么镇定。慧敏完全没有动胎气,靠上手时,太后感觉到,它在动。
遇强则强,它感觉到了,它在踢,它不服,它在替她母亲抱不平,哪怕对手是太后,它也不怕!
“了不起,了不起。好极了,真了不起。”太后喃喃自语,她已经预感到这孩子将来是什么样的人了,他一定比福临强,千倍万倍,十万倍!
他绝对值得栽培,值得被寄予厚望,所以从此刻起,他是万众瞩目的珍宝,他将夺走所有的光彩,没有谁能盖得过,绝没有!
腊月,后边再收拾吧,等两边的孩子生下来,会让她有好日子过的,只要她确实跟吴良辅有什么,那便无人可救,无人可赎。
输了的人,没有资格抱怨。
经过这一场,福临明显感到,他完了。他是怎样的,想做什么,已经不再被注意。
他只是空架子,吊着半死不活的气在做提线木偶。朝堂上的事太后全部包揽,作为应声虫,他轻松得很,他只要做这一点点,其他的,全都不需要他。
福临顶不住的,自有太后去顶。他不需要管,不需要他管。
表面的和解,只是为了等这个孩子出来,等新的希望冉冉升起,为他而忍,为他而解。一切,都是为了他。福临甚至感到,他能安然地寄存在这宫里,也跟他有关。
将来这个孩子会取代、占有他的位置,这天下是他的。身为父亲的人,却只有眼睁睁地看着。
天被翻过来了,一切又回到垂帘听政的时候,头顶的天,随时会塌。
他那么危险,那么害怕,没有人关心。他是改过还是走不归路,似乎都变得不重要。
不,他觉得重要,很重要。关心很重要,对他来说太重要了。他费尽所有,甚至离弃自己的理想,不是为了得到这个的。
跟天下比起来,他是什么?不过一颗棋子,任人摆布。直到没用的时候被吃掉。
伤心或者痛苦,有希望或者绝望。都不重要,都跟旁人无关。
就好像一阵风,随便它往哪儿吹,都吹不动。福临不禁会想,是这风是假的,还是叶是假的。原来我没了利用价值,连你们也要把我一脚踢开。
什么“回头路”,原来只是陷阱,我白白当了傻子,你们倒好上了。
慧敏的肚子都比我重要,这是为什么,一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来与我争锋。他真的比我强吗,皇额娘,他就真的值得您把所有的心都给他,一丝不剩?
我还剩什么,这满屋子的女人吗。可惜,她们都成了画,我碰不了啊。哈哈哈哈!报应!真是报应!
我拥有的只是一个退不回去的女人,她还想我死。她凭什么想我死呢。她应该比我先死,对,比我先死。
在决裂前,他要让乌云珠好好领受作为一个男人的疾风暴雨。他必须狠狠地击倒她,战胜她,只有这样,他才能走出来。
对命运,这是他最后想要的反抗,乌云珠已经从圣女变成了鬼,他必须战胜这鬼。
他会怎么做呢?堕胎药的事儿给了他最好的借口。他要亲自赶去杀她,让她真真正正死在他的手下,在他的视线里闭上眼睛。
所有的尊严,名声,因她而失,无尽的谣言一定也是因为她才蔓延如荒草。
是该教她消失的时候,用她的命,送自己“上岸”。用她的命,挣回过去。虽然他明明知道,那些回不去的过去,这样做根本不会有用。
可是,怒火连天,他的内心深处早已兵临城下,怎能无劳而返?他必须用她的命来洗刷耻辱,向他的母亲和妻子证明,他的决心。
他决定了,无论多么难过都要这样做。一旦他决定了,就不会再回头。
乌云珠的末日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福临决定亲手杀她,算是幸福的恩赐吗~可是乌云珠也不是这么好相与的……下一章送她上路,大家是不是期待很久了?
第七六章 怨鬼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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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子颠颠的,心快要被颠裂了,福临时不时地吩咐:“慢点儿。”
有情份?堕胎药的事儿过了五天,才来找她。是教她多活五天?算吧,其实也是他没有准备好。找回男人的尊严,单凭自己不行,于是想到春|药。
马上就要当杀人犯了,他要亲自行凶。可在杀她之前,他还想有这么一回。
是给她最后的记忆,也是给自己的。他不是二乙子,他得证实这一点,对乌云珠证明,他不会不如博果尔,他不会不如任何一个男人。
——最后一次的刻骨铭心。
冲动的荒唐像一块肉被夹在门缝里,磨磨磨,磨得他疼。这多么不可思议呀,福临低头看自己的手,他觉得那手不是自个儿的。
这双手为她写过情诗,画过画儿,抱过她,搂过她,爱|抚和留恋过她的身体,可是今天要变成凶器。不,不止他的手,他的身心,都是凶器。
乌云珠还不知道吧?她一定在别苑里痴痴地等着,盼着给讨还公道,对不对?
终究爱过你,让你好好地去吧,不太痛苦的死法,留个全尸。坐在轿中的他这样想,然后低头,看中另一只手里的瓶子。
这毒药,他打算把它偷偷地放饭菜里,哄着乌云珠吃下去。
不经意地掀帘,乘着黑黑的夜色,居然就看见了她。
她没守着,她出门了,刚从画坊里出来。走得太急,竟然和一个莽汉迎面相撞。
——是那人故意的,看得出来,这个无赖,等了好'TXT小说下载:www。87book。com'久。
长得瘦猴儿一样,衣服破破的,黄黄的头发,浑身脏兮兮,不知道有什么病。一碰他,他就往地上睡:“哎哟哎哟,死人啦。”
他才不死。一翻身,人还在地上,手已经赖住乌云珠的腿。
京城常有这样的事,赖子,要钱的,可是不该这样大胆。门边守候的侍卫很快过来招呼。
晚了点,那人已经擒住腕口,把那乌糟的血往乌云珠身上抹,一边抹一边叫:“我的鼻子扁啦,哎哟,疼死我啦,你赔你赔!”
他看见后边过来俩男人,他有点怕,不过他更高兴,别看瘦,经打,打得受了伤才好呢,讹钱就得受伤。
乌云珠一看他那张脸,马上惊恐万状。这人长得太像周三了,她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这张脸。在破庙里,是她把他扎死的,他不该出现,他怎么能出现呢。
可是他就是出现了,这么像,简直一模一样,他还把她抓住不放。
一时间晕天黑地,这儿好像变了个地方,又变回破庙里。乌云珠想也不想,一手拔下头上的发簪,就向他刺。
孝期不能打扮,就这么根别发的簪子,成了她的武器。
乱舞的疯子,她管不得是哪儿了,一边刺,一边哭。
癫狂之力太猛,把对方的手刺得血淋淋,不小心还反过来伤了自己。
——那人也不是呆子,会还手的。侍卫过来时,他已经把乌云珠的胳膊,扯了好几道。
胳膊贴胳膊,他们的血卷一块了,男男女女的路人,眼睛都转过来。
乌云珠还穿着孝服呢,这很新鲜。有眼热的认出来了,吐口吐沫往后让,还有的,瞥一眼侍卫的佩刀,也都往旁边躲。
那个赖子缠住她,也发了狂了,像疯狗一样报仇。侍卫忙着分人,没空管看热闹的。
跟轿的吴良辅肃着脸,眼皮也不抬。他对着轿夫哼哼:“嗯,嗯。”
这是叫快走呢。正好福临也把帘子放了,轿子一转,调了个方向,往回抬。
快跑快跑,留这儿丢人。该着乌云珠运气好吧,再教她活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