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
麦小麦被他这样一句很突然的话吓了一跳。
“我喜欢你,宝宝!”
林玄子黑眸蕴含着别样的情绪看着麦小麦,并且学着展家人的语气叫唤她。
麦小麦怔了怔,定定地看了他一阵。
“哦。”
她点点头,拍了拍胸口,舒了一口气,“还好!”
林玄子看她居然是这种反应,满头黑线。
这女人是不是无心无肺的呀。
自己明明是向她表白,她就哦一声,还一脸轻松的说还好。
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我说我喜欢你,你是不是应该给一个反应?”
他有几分恼怒的看着她问。
这可是他第一次向一个女人表白呢。
“你想要我有什么反应?表现出欢欣鼓舞?还是欣喜若狂?还是怎样?”
麦小麦一脸无辜地眨着眼看着他问。
“我能喜欢你,你不应该表现出高兴一点吗?”
林玄子有点气结了。
“呃?那就是受宠若惊了?”
麦小麦耸耸肩,“但我不是演员,不知道受宠若惊这种表情该怎样表达出来。”
“我喜欢你,你高兴么?”
林玄子盯着她问。
“高兴,当然很高兴。”
麦小麦展出了一个孩子般的笑颜,“我之前看见你事事针对我,我以为你很讨厌我,现在你喜欢我,那么,以后我们相处久容易多了,我能不高兴么?”
林玄子很无言地看了她一阵,“宝宝,你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不会不明白我说的喜欢,是什么意思吧?”
麦小麦的心一沉,瞬间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不过,还是装作不明白吧,笑着说,“明白呀,喜欢就是不讨厌不排斥,以后可以像朋友一样来往,不对,你教我针灸,我们是师徒。师父喜欢徒弟,还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我还会是个不错的徒弟。”
“我对你的喜欢,不是朋友或者师徒的喜欢,是出自男女之间的喜欢,想要你成为我的女人!”
林玄子说完,伸出手,就要去搂住她的腰,把她拉入自己的怀里。
☆、1098。第1098章 我喜欢!(6)
麦小麦的反应能力还不错,迅速的避开几步,等着林玄子说,“林先生,请自重一点,我是已婚之妇,无论你对我是什么类型的喜欢,我对你,都是得有一定的距离的。”
“呵呵——”
林玄子看着她那紧张的神情,笑了笑,低头喝了一杯茶,再抬头说,“逗你的啦,别紧张。”
“确定?”
麦小麦略显狐疑的看着他问。
“世间好女人那么多,我为什么要喜欢你这种已婚之妇?更何况,你长得也不算漂亮,性情也不符合我的心意,我为什么要放弃其他女人去喜欢你?我有病?”
林玄子怕她以后远离自己,决定采取迂回的政策。
“嗯,你还真有蛇精病。”
麦小麦情不自禁的说。
不过,看见他说是逗自己的,那紧张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点。
想想人家也没有理由喜欢自己。
在这美女如云,精英很多的帝都里,自己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林玄子看见她这副如获大赦样子,有点冒火。
难道自己喜欢她,对她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吗?
真是的!
就算是负担,也是甜蜜的负担。
“林先生,现在已经十点多了,我也该回去了,免得姥爷担心。”
麦小麦看了看时间,出声说,“等明天晚上我再过来学针灸,到时候你就不要玩那么幼稚的游戏来吓我了。”
“嗯。我送你出去。”
林玄子站了起身。
“不用啦,我自己出去行了。”
麦小麦急忙的说。
“这是待客之道,你无礼,我不能无礼。”
林玄子很理所当然的说。
麦小麦无话反驳拒绝了,只好随他。
两人踩着院子里的碎石小道,走着。
为了尽快摆脱他在身边的压迫感,麦小麦加快脚步。
“别走那么快。”
林玄子看见她如避豺狼一样躲避着自己,和自己拉大距离,没有好气的说。
“我习惯了走路快。”
麦小麦的脚步依然没有放缓。
林玄子只好加快脚步。
总算到门口了。
麦小麦回头对他说,“谢谢,我走了。”
“现在夜已深,作为一个男人,我没理由让一个女人独自走夜路回家。”
林玄子跟着她出门说。
“我不是柔弱的女人,我会武术,对付几个大汉,一点问题都没有。”
麦小麦满头黑线说。
“那是你的事情,而我,则是要尽我作为男人的绅士风度。”
林玄子说。
“随便吧。”
麦小麦只好任由他了。
两人在这青石旧街道上一前一后地走着。
当然是麦小麦在前。
不过,她走着走着,就感觉有点不舒服,总觉得他在后面盯着自己,有种被偷一窥的感觉,很不自在呀。
于是,她放慢了脚步,对他说,“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子走路挺怪的?你又不是我的随从,跟在我的后面,让我很不自在呀,要不,你回去吧,我不用你送。”
“那我们并排走,你别走那么的快。”
林玄子走上了两步,和她并排一起。
并排走,也不自在。
总之,无论他在前面后面还是并排,她都感觉有点忸怩。
☆、1099。第1099章 沧澜岛(1)
就好像被一个低气压压着一样,无法自由畅快的呼吸。
却又怎样都无法把他赶回去。
麦小麦极其郁闷的走着,感觉这路程实在太遥远。
和乔楚天一起走,感觉路程很短。
这就是心境的相对论。
空气中,忽然传来了臭豆腐那
麦小麦抬头看过去,看见卖臭豆腐的老同学王超,在夜灯下,依然还有不少客人。
她微微的抽了抽鼻子。
眼睛忽然一亮,对林玄子说,“我同学在那买臭豆腐,我可喜欢吃了,我要过去吃,你要吃吗?”
她本以为林玄子会和乔楚天一样,看见臭豆腐就讨厌,然后对她避而远之。
结果,他点点头,“我也喜欢吃,好久没吃过了,一起吃吧。”
“你居然也会吃这种东西?”
麦小麦很诧异的问,“你不觉得很臭很脏吗?”
“你都不觉得,我为什么要觉得?”
林玄子不以为然的耸耸肩,“平时吃了太多高档的山珍海味了,偶尔吃吃街边的小食,也是不错的。”
“好吧。”
麦小麦懒得理他了,走到王超的面前,“王超,给我一块臭豆腐。”
“小麦,是你呀!”
王超看见她,很高兴地叫了起来,看了一眼林玄子,发现不是白天那个有洁癖的乔楚天,就爽快地递给了她一块臭豆腐。
麦小麦接了过来,低头咬了一口。
“嗯,真的好香,总算能吃上了,等下我还要吃多一块。”
麦小麦满意地点头,指着林玄子说,“顺便给他一块。”
王超把一块臭豆腐递给了林玄子。
林玄子接了过去,居然真的低头吃了起来,也学着麦小麦的语气,“嗯,真的好香,总算能吃上了,等下我还要吃多一块。”
“啧啧,吃饭必定要去香满楼那种随便消费就大大几千块的有钱人,居然也能吃一块钱的臭豆腐,真是难得。”
麦小麦嘲讽着说。
实际上,林玄子能放下身段吃臭豆腐,这让她对他的距离感又拉近了一点。
吃货就这样子。
只要有人和她喜欢吃同样的东西,就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亲近感的。
“小麦,他是不是林先生?”
作为在帝都生活了很多年的小市民,平时是看见不少有关林玄子的宣传海报的,也听闻过不少他牛逼的事迹的。
林玄子在帝都的小市民的口碑里,基本都算是一个传奇人物了。
不过,王超并没有正面看见过林玄子,也不敢肯定那样子的大人物,会深夜跟着他的老同学,在这小巷里,吃他的臭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