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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稣闭上眼张开双手,气息拉长地咏叹着。仿佛感受到了那份无处不在的美妙,特入戏的样子。我云开雾现的心情兀地卡住了,这不可能是萧叶茗说的,这与她之前对我的暗示南辕北辙。
“是你姐姐亲口说的?”我疑惑不已。
“真的是我姐姐说的。”萧稣眼睛闪烁几下,招牌的笑容开始从嘴角蔓延,我暗叹一口气,是萧稣开涮我。我还是抱着最后一点希望问真的吗?
“假的。”萧稣招了,笑容分毫不减,“我不引你说就忘了帮我的忙怎么样了。姐姐真不要我了吗?”
我露出个苦涩无奈的笑,心间的阴云重叠得更加厚重,想跟稣开开玩笑也没心情而且,我不信离不开姐姐的他能从感情上解释双子星系,这里面一定有文章。
“那谁告诉你双子星系的?”
萧稣故作高深一笑,却隐不住脸上的羞怯,说:“一们我刚认识不久的女孩,还是高一哦,不信?我真的不骗你,喂!韩若,你听不听?”
“我不想听,你一副陶醉的样子我受不了,一看就知道是坠入情网了,这种由无聊的巧合偶然、必然组合的东东我懒得听!”
“好啊,你竟然懒得听,有辱你啊!不听我还不说,你总该说说我姐姐吧,对我姐姐心怀不轨的那个家伙昨天来我们这儿了。”萧稣被我迎头浇了一盆冷水,兴致受挫地说。
我笑了。萧稣说的心怀不轨的家伙是梁铭还是我?也许以前的我是,可是从刚才我摔下电话的那一刻起我将不是。萧叶茗曾说她喜欢原来的自己。我现在也要说我还是喜欢曾经的我,不为任何人改变我的世界我主宰。萧叶茗既如云烟,我又何必把自己锁在愁云苦海之中呢?
我笑得很放肆赊身每一寸都在狂笑,散了神的眼睛中笑出了少许泪花,我觉得一点也不温热。我此时想或许感情是一座风景绝佳的高山,于山巅就可以纵览天下了。我只是还差一步之遥,我觉得。
萧稣莫名其妙地瞅着我,他的眼神让我联想起人们看到精神病患者时的那种怜悯和躲走的下意识。萧稣说你笑什么,撒旦的笑也没你恐怖。
我说我在笑你,你姐快要结束独身生活你都不知道。萧稣尖叫一声说什么?
我轻松地说那人姓梁名铭,气宇轩昂,文采过人才华四溢,你不是曾把他给你姐的信给撕了吗?
萧稣说可是……
“不要说了。”我蛮横地打断他说,“从此刻起,我不许你在我面前提到关于你姐姐的任何一个字,明白吗?”
萧稣说干嘛?我偏要说,我姐……
我摔了一个杯子,警告萧稣我是认真的。玻璃杯撞向地面四裂的声音,有点像心碎的声音,脆弱而又晶莹,并着无法复原的叹息。在我耳中鸣响不绝。萧稣不明白我干嘛那么神经质。我继而笑着说叫你不要说你不听,都怪你,不是你我就不认识你姐姐就不会爱上她,打住!你不许说话。
萧稣没再提及他姐姐。他不明白我的脾气干嘛突然如此无常。他不敢问我他姐姐和我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担心再次触怒我,尽管我不会真的生他气,但我会把气发泄到物品上的。我也没向他打听萧叶茗的事,偶尔想想都触及鲜血淋淋的伤口,我更害怕伤口的血不再新鲜而是如死灰般的冰冷。如是那样,我心已死。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很平静 ,静得让人想把这种如水的静无止境地延伸下去,直到太阳化为灰烬。唯有的两次小小的波澜,是收到了芷晴姐的两封邮件,相隔只半小时。前一封只是单纯地问好,后一封要我继续扮演生日提前三年的我。我承认信中她的计划很完美。但我委婉地回绝了,并不是我不想帮芷晴姐,也不是希望萧叶茗和梁铭和好如初。总之,我是几乎不愿再见萧叶茗,不愿因此再起纷扰,她身上的气息太令我痴迷狂了,再一次我怕拒绝不了而做出什么不该做的事来。
我固执地说过我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可是我的心性到底有了点变化。余珏说的对,死亡让人善待自己感情挫折让人完美自己。现想起来,余珏的话是冲我说的。我似乎早已预料我有今日,也知道我不是自暴自弃的人。是的,不开心的事我只当没有过,令我伤心的人我只当生命中不曾出现过。
爸爸有间小书房,在我卧室的左侧,书架上的书并不多,四行排位,每行斜斜靠着三四十本。这次出院后我才第一次带点崇敬浏览一遍书目,不由地暗暗咋舌,第一次注意到从小到大自己看过的屈指可数。以前不止一次对爸妈要我在书房里看书的劝告我置之不理。现在我终于醒悟,其实,是那些书对我不屑一顾罢了。
我清楚自己为何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喜欢上成天呆在书房里,因因果果是不久前我发现了自己是多么的肤浅无知,并为之自形惭秽,也曾暗下决心让自己的目光不再浅薄不再逃避。曾听说佛家有如止水浮云的心我很想体会,找不到经文我就把《西游记》中的《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颠来倒去的念,想寻求一次顿悟,可久久未成正果。
隐隐记得余珏说过一句话,他说感情自卑型的人受挫于情海而自己却能首先放手,那他至少是半个圣者。与余珏十多天未谋面的今天,我才真正体味出人话中的奥妙。要我在阴影中生活我不是,所以我是半个圣者。缓来的觉悟不觉又增一分对石器乐队的挂念。还有冰初姐,那一颗不再神秘的星星不知她是否也开心。他们在城西,我家在城东,公交车到“初初”酒吧需要大半个小时。何文虽简简单单告诉我“初初”酒吧的大致地址,但我想应该很容易找到,在石器乐队,那儿当然不是个旯旮角落。而且,即然一个酒吧能有一个专属乐队,想来也非一般气派。据余珏说,“初初”酒吧是吴乐老爸经营的。乐队的性质只是捧捧场,乐队的成员亦可以因此自立生活。乐队有不受辖制的绝对自由,可以看出吴乐的老爸并不反对吴乐玩音乐,还挺支持的。有温馨的家在背后理解支持,又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还有几个推心置腹的朋友,难怪吴乐总是一副开开心心的模样。
我盘算着去初初“酒吧,也没打算立即动身。去,不一定能看到石器乐队的演出,此刻还不知道余珏在躺在哪所医院的病床上,冰初姐是否寸步不离左右。
随着时日的增加,我的脚伤日益恢复,不适逐日消退。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喜欢上了清晨,一连几天,妈妈刚起床。我已缩进大衣悄悄出了家门。早上,通常寒意袭人,有着冬日的余味。人多的地方我从不多逗留。在那驻足,感觉上那一片天地不是属于我一人的,那份美丽不是单单为我准备的。在我的意识里有一个紧紧的绳结,欣赏一份美丽时,不能有其它人破坏品味中的宁静。就像萧叶茗和我在一起,我很排斥别人的打扰。
所以,在东方群山,红日要召唤中醒来之际的娇慵,春睡方醒时的睡眼朦胧,要感受它们只能一个人朝着它静静地冥想。早早地,广场上就人影幢幢,每当此时我人意回避,脚的伤让我不能狂奔把自己折磨得筋疲力尽。我缓步趋行在清泠的街道, 一个人静静地抚摸着晨光,和晨光一道思索,生何欢?死何惧?人如果达到无欲无求的境界究竟会有什么?不住地苦苦冥思,总在一番天马行空纷乱之后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