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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1 / 2)

>  胡百户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傻子就好,任他精似鬼,落到我手中,总归有调教出来的一天。哈哈,这可是个好消息,否则若是让我屋里的浑家知道我选了个傻子做……还不被她骂死!”

一想到自家娘子的厉害,百户军官不觉打了个寒颤。

杂货铺掌柜坐得久了,屁股出汗,裤子也粘住了,就伸手下去整理了一下。他知道胡百户是出了名的惧内,手抚菊花,笑而不语。

直到胡百户瞪了他一眼,在有些怕了,收起笑容,享受起满桌佳肴。

第三十四章 得一个筋斗一个筋斗地翻

昨夜睡得早,天还没亮,苏木就起了床,喝了点热茶,只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看了看外面朦胧的东方,估计是黎明四点钟的模样。

八点上床,四点醒来,睡眠时间八个小时,足够了。即便昨天累得要死,可睡一觉就恢复过来,十九二十岁的身体就是好啊。苏木记得以前在大学教书时,只要熬了夜,第二日就会一整天没有精神。

又磨了墨接着写第二章的后面部分,因为要赶工,写得飞快,也没时间斟酌词句。

可这一通狂写,却写出了状态。

不觉写了两千来字,满满地三页纸,将将写到孙猴子在同门面前炫耀刚学的七十二般变化,化成一颗松树那节。

转了转有些发酸的手腕,正要再检查一遍,小蝶却慌张地跑进来:“少爷,这都什么时辰了,你怎么还没去胡家客栈。”

苏木一惊,外面已是天光大亮,估计已经是上午八点过的样子,自己这才是第三天去上工,就迟到了。

写作这种事情表面上看起来好象很苦,可真正坠入其中,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快感。

忙带着稿子朝外跑去。

“哎,我的少爷诶,先前见你正在用功读书,没敢打扰,到现在你还没吃饭呢!吃一口再走吧!”

“不了,来不及。”

好在帐房里的李先生没来,胡百户也不在,免得见了面不好意思。

刚在货栈帐房里坐了片刻,就有个伙计来报说外面有人找。

问清楚来人的样子,苏木心中一乐:应该是林老板来了,怕的就是你不看,只要你看一眼我的稿子,定叫你不能自拔。

出了货栈的大门,果然是林老板,这家伙一身青色儒袍,立在一群脚夫当中显得非常突出。

林老板见了苏木,就一抱拳:“苏木苏小官,原来你在胡家货栈做帐房先生啊。我依了你给的地址去了贵府却没找到人,一问,才知道你在这里,这就寻过来了,冒昧,冒昧。”

苏木朝他上下看了看,见这个林老板两手空空,身上好象也没有带大笔银子的样子,心中很是不快乐。你无事不等三宝殿,今日找我想必是为了书稿的事情。

可就这么跑过来,未免也太没诚意了。不带钱,水果鲜花什么的好歹也得准备点吧!

心中腹诽,面上却笑眯眯地说:“见笑,家境贫寒,为生计,只能给人当帐房混口饭吃。本打算写点稿子换几斤肉打打牙祭,却不想老先生却瞧不上我的文字。”

苏木话中略带挖苦,林老板却还是一脸的微笑:“苏小官,此地实在太嘈杂,你不请我进去吗?”

进里面去,还是算了吧,工作场所不谈私事。

苏木就指了指远处一间茶寮:“里面又是货又是人,咱们寻个清净的地方说话吧。”

就同一个伙计说了声,带着林老板去了茶馆。

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尴尬,进了茶馆之后,点了茶,两人寒暄几句,却没有话说,场面顿时冷落下来。

林老板昨天小小地得罪了苏木一回,作为一个读书人,他自然知道士林中人将面子看得极重。不是八股时文,即便是一般的话本小说儿,若被一家书坊退了稿,可是桩很丢脸的事。

可以肯定,如此一来,这个作者同退稿的书店的合作也到此为止了。

但你昨天刚退了稿,今天却巴巴儿地上门谈合作,这不是玩人吗?

换任何一个人,不翻脸才怪。

若是一般人,林老板也不可能送脸上门,让人抽着玩。但苏木这书写得实在好看,他昨天揣摩了半天,死活也想不起接下来该如何写,孙猴子又该如何度过这个难关。

想了半夜,只能郁郁地躺在床上。

可说来也怪,一合上眼睛,就是一只猴儿在脑海里跳来跳去。折腾了一夜,让林老板生生地变成了黑眼圈。

到天亮起床,稍微情形点,一想起这种情形,林老板顿时抽了一口冷气,这才知道这本《西游记》的厉害。

作为阅书破万卷的出版老读者,他对各种类型的小说早就麻木了,如果可能,是碰也不想去碰。

可没有任何一本书在读后能够让他牵肠挂肚,无力抵抗。

自己已经有如此大的反应,若换成普通人,那还得了,还不被这本书弄得疯癫痴迷。

这书若印出来,再好好宣传一下,卖他个几版应该不成问题。

明朝的书都使用雕版印刷,一个雕版做出来之后,最多印三千本,字迹就会模糊。

也不用卖太多,三四版就是一万多册。以这本书的质量,一两银子一本……不二两银子一本也算是便宜的。每本书的成本也不过几百文,哈哈,只需半年时间,一万多两就这么赚出来了。

如今话本书不好卖,那是因为好书难求,其实市场还是非常庞大的。如今,这么一本有大红潜力的书活生生摆在自己面前,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哈哈,我要发财了,一万两,不,也许是两万两……这保定府中又有谁能在半年时间赚这么多钱。等到书出完,我且将家里的宅子翻新一下,再买他几百亩地……对了,再娶一房小妾。”

林老板两眼全是金光,喉头上下涌动,再没有昨日“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低头读《论语正义》时的文采风流。

在屋里狂笑了半天,他又突然想起出一本书怎么这也得四万字,可自己手头的稿子也不过区区十来页,剩余部分还得去向苏木讨要。

苏木那边肯定是会开出价钱来的,搞不好还会敲自己竹杠。

不过不要紧,苏小官不是说得明白吗,他也是第一次写文,肯定不知道市面上一个好作者的价码。

再说,读书人的脾性我也明白得很,君子不言利,四书五经、科举仕途在是正道,一说起钱好像就有辱圣人之道似的。

我当初不也是这样,屡试不中之后,为了生计,这才做了商贾,这才体会的金银的好处。若是当年不走出这一步,又如何能知道富家翁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如果苏木也是这样的书呆子,随便打发他几两银子就是了。

他一个名教中人还能同我斤斤计较,锱铢必究,丢了读书人体面不成?

正狂笑中,林老板突然想起苏木昨天离开书坊时说过的那句话:“其实,我来老先生这里是因为你同我恩师有旧。其实,这保定城的书坊还是很多的。”

立即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了起来,叫了声:“糟糕,我倒是忘记了这点。大凡一般人作文都会留有底稿,出门买东西还讲究货比三家,如果苏木还去过其他书坊,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不是瞎子,这书稿只需看上一眼,自然能识得其中妙处,定会开出价钱来。若是人家给个十两银子,看苏木这沦落潦倒的穿戴,也是个急用钱的,未必不会应允下来。”

于是,林老板立即穿好衣裳,赶过去苏木留下的地址,这才知道苏木原来是苏家大房的少爷,乃是本县大大有名的呆子。

对于苏木呆傻的传说,林老板自然是嗤之以鼻,大家族中的争夺一向龌龊,什么样的流言没有,好端端一个人被人说成傻子也不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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