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样也好,昨天发生那件尴尬事,如果大家照面,却有些尴尬。
苏木现在连吴小姐也有些害怕见到,特别是自己所写的那本书里有黄色段子,若是让她看到。在吴小姐心目中,不知道会把他当成什么人。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大明朝,尤其是书香门第,对礼教一物看得极重。
不知怎么的,苏木心中有些犯怵。
照例起了个大早,苏木也没有心思去跑步,胡乱喝了一碗粥,照例将桌子搬到小天井里,开始一天的功课。
时间已经到了七月中旬,已是夏末。按照往届的规矩,乡试时间一般订在八月初九,到时候,会提前几日张榜公布考试日期,个主考官、副主考等相干人等的姓名。
如果一切如常,也就是说,还有二十天就要进考场了。
通过这段时间的温习,苏木的文言文写作算是初步过关,至于八股时文和试帖诗,早在保定时,通过韶泰的题海战术,苏木也将这种题材的写作规律摸了个门清。
现在正是该将精力放在其他文体上面的时候了。
乡试因为是正式的科举考试,题目却比童子试的花样要多得多,出题量也大。
除了八股文和试帖诗,还有策问和史论,考的是秀才们的综合素质和为政能力。
苏木以前在帮助导师编辑那本《状元八股文精选》时也曾经查阅过大量的史料。由河南万历七年的乡试题目来看,题量和花样就多得惊人:第一场,需完成七篇八股文,这是最重要的环节,如果作得差了,后面两场就算答得再好,也要名落孙山。如果以一百分计算,这一场至少要占八十分;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表一道。这是机关公文写作;第三场,策问五道。
第二第三场虽说在总卷面分数中所占比例不高,可要想获得好名次,这两场却不能放弃。
而且,大家都知道第一场非常要紧,特别是那些老秀才们,谁不是将八股文章作得四平八稳,一时间也分不出高下。真要出彩,还得靠这最后的两场。
大约想了一下,苏木觉得自己在八股文和试帖诗上已经不让今人。至于策问和公文写作,却不是很擅长,现在是时候补课了。
所以,今日一大早,他就开始捧着考题集揣摩起来。
可不知道怎么的,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苏木老是走神,看两页书,就忍不住扭头朝吴小姐的房门看上一眼,生怕她突然走了出来,彼此见了面不好意思。
如此小半个时辰,苏木死活也静不下心了,不觉有些烦躁。
坐在那里,他时不是挪动一下身体,感觉屁股下有人东西硌着一样,这情形只能用“抓耳挠腮”四个字来形容。
小蝶见他精神有些恍惚,关切地问:“少爷,你怎么了,一副魂不守舍模样?”
“没什么,就是有些乱。”苏木伸出手指揉着太阳穴。
小蝶:“那好,我出去买菜了,少爷今日想吃些什么?”
“随便,清淡点最好。”
……
等小蝶出门。
“这种状态可不好啊!”
苏木苦笑一声,又想:“我怎么老朝吴小姐那里看啊,她平日里又不出来的。我在这里住了这么长时间,也不过见过她几面,估计今天也不会出来了……罢,还是出去走走吧,权当散散心,反正强读也读不进去。”
刚站起身来,对面的门“吱啊”一声开了,一条人影闪了出来,不是吴小姐又是谁?
苏木一惊,还没等他说话,吴小姐就将稿子放在他的桌上,也不说话,只微微一福。
稿子上密密麻麻都是圈圈点点,也写满了小字,显然是花了些工夫。
苏木心中更是怀疑:难道这稿子根本就是吴小姐修改的,却没有经过老举人之手。
再定睛看过去,吴小姐眼圈还是红红的,眼皮因为哭太多,有些肿。即便如此,却别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风韵。
苏木忍不住问:“都修改完了,你看过吗?”
这话一说出口,不知道怎么的,他心脏一阵不争气地乱跳,面庞也因为尴尬有些微微发红:该死,让一纯情少女看H,苏木啊苏木,你太不象话了!
吴小姐面上也红了,低着头摇了摇,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回答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却不识字。”
苏木大惑不解,一句:“那你昨天晚上怎么抱着我的稿子在读,还在笑呢?”就脱口而出。
这话一出口,他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这岂不是说自己在偷看人家吗?
吴小姐也是“啊!”一声,一张脸红得跟苹果一样。声音更是低不可闻:“我真不识字,只不过,公子的字写得真漂亮,比家父好象还好些,就随意看了看……就,就不知道、道,怎么的,笑起来了……”
她竟然有些口吃,满脸都是慌乱。
“子乔,子乔。”突然间,有两个人闯了进来,大声喊。
苏木原以为是朱寿来了,他对这跟屁虫也烦了,正要发怒,回头一看,却愣住了:“你们还没回保定?”
来的正是胡百户和胡进学叔侄二人。
这两人倒也低调,没有穿锦衣卫的飞鱼服,也没带武器,都是一身黑色绸衫,看起来和普通商贾没两样。
胡进学手中则捧着一个大礼盒,一脸的兴奋。
见外人进来,吴小姐忙用袖子遮了脸,转身回屋去了。
胡进学将盒子放在书桌上,擦着汗水笑道:“不回去了,不回去了,以后估计都走不了。”
苏木:“怎么回事,难道是昨天顺天府那事还有后患?”这事下来之后,他也推敲过,无论从情到法,都没有任何漏洞,书生也没有任何理由闹事。
“没什么后患,都解决了。不但如此,叔因为这事办得漂亮,竟然入了牟指挥的眼睛,点他做了副千户。”胡进学越说越兴奋,尽可能简短地将这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然后叫了一声:“叔这回是升官了,子乔,这可都是你的功劳啊!叔这回留京城,肯定是要大用的。保定自然回不去,叔已经决定在京城买个宅子,将夫人和小姐接过来,以后就在这里安家了。”
“啊!”苏木忍不住在心里叫了一句:我这是开的什么光环啊,专门照耀别人。上次倒马关,我就是出了个主意,胡顺就从一个普通军官摇身一变变成了锦衣卫;如今,我帮他度过了这个难关,他竟然从一个百户升为副千户。我这个曾经的准老丈人的运气真是好到爆,这样都能升官。难不成我苏木是个幸运星,瞪谁谁走运?
只不过,以胡顺的情商和智商,他当的官越大,将来惹得祸事只怕也越大。
他以后倒霉不要紧,别连累了胡莹才好。
想到这里,苏木不禁有些替胡小姐担心。
又想:若我是胡顺,知道自己不是混官场的料子,本就该借这个机会回老家去。这人做官,最重要的是知道进退啊!不仅仅是做官,做人也是如此,凡事三思。思进、思退,思得失。
这其中,思退一件最难。人是自私的,到手的好处怎肯放弃?
……
胡百户也是一脸的欢喜,实际上,昨天晚上在得到任命书之后,他已经喜极而狂了。当初做了锦衣卫已让他欢喜得像是要漂上天去了,只觉得能够尝一尝威风八面的锦衣卫的滋味,这辈子也就值了。
可谁曾想,自己竟然一跃成为副千户,这可是大人物啊。
如今,又得了指挥使大人的赏识,将来弄不好还能搞个千户,甚至同知什么的当当。
所以,当侄子问:“叔,你不是答应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