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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2 / 2)

我不给他任何离开的机会。

因为我将先离开。

你会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他说他会记得。

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那本《叶芝诗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美,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诗歌是说谎的,我知道他已经把女人领回家,他的天性如此:健康,自私,残忍,急不可耐。

结局之一

清晨,如同这个城市所有居无定所的外地人一样,我穿过那条名叫幸福的街。既然已经找到它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街灯在身后逐盏熄灭,我想起了一种人,他们是由深海中的某种鱼类化身而成,因为过于脆弱和胆小,所以只在寒冷的月光下无声走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样。他们的脚已经流血,所以身后总是拖着一条长长的粘稠的银色痕迹。他们脸色苍白,充满渴望和惊惧。为了寻找一种名叫幸福的水,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却将带着永恒的悲伤回到深海。

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划过寂静的上空。我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并且消失。我跑过街的转角,看见一个女人倒在地上。我看见她的胸口深深刺入了一把银色的刀。我看到血畅快地汩汩而出,流在她的身下。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这样的暴力和绝望竟然发生在一条名叫幸福的街上。我把女人抱起来,听到她小声地说,把我放回深海。我说,请你不要死。可是她死了。她的血沾染了我的手,我的衣服和我的眼睛。我看到她别在发鬓上的一枚银色蝴蝶,我看到了她的脸,如此苍白。

我看到她的脸和我一模一样。

——摘自红喜的日记(1999年10月8日,天气晴)

结局之二

和一切改邪归正的回头浪子一样,我放弃了些许放荡的单身生活,和那位丰满的同事结了婚,从此拥有了固定且合法的性伴侣。我仍然按部就班,努力工作。生活的确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有了计算机、手机、房子、信用卡,而红喜注定只是一场艳遇,青春末梢的一个忧伤且美艳的注脚。

后来红喜辗转于几个男人之间,她总是飘浮不定。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被送进了一个疗养院。

她很快地死了。

据说她挣扎了很久。人们发现时已经太晚。

她留下了一些信件,据说全是给一个男人的灼热和苦涩的情书。这个男人我不认识。

她和我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了。

惟有死亡使记忆永恒。红喜在每一次争斗中都输得一败涂地,但她用死亡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仍然记得那个柔软、光洁的小小身体,它的敏感、脆弱和无限的美好。我爱它。

我和妻子早就搬离了幸福大街。

——摘自一名男子的日记(3月6日,生日,桃花盛开)

结局之三

半夜,忽然无来由地下起了暴雨。

在黑暗中,妻子幽幽地问:你还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我说不记得了。

她说她很爱你,她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你。她说你不会忘记她。

听说她死了。

不,她没有死。妻子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森起来:她仍然活着,用肉体去爱男人。她爱他们,怜惜他们,同时蔑视他们。

一道闪电划过了窗户,我遽然看到躺在怀里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它像孩子一般天真,柔美。

我失声问道,你是谁?

她凄厉地笑起来,我是你共枕八年的妻子啊,你不认得了么?

刹那间,那张玉一样温润的脸开始腐烂,露出雪白的骨头,两只眼睛变成了黑色的洞,一条条蛆虫从洞里爬出来。

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间,我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

木头公仔(1)

你可有什么药,来治我这年纪轻轻就落下的顽疾?

你只是太悭吝了,一定不肯给。

而我,也一定不会开口问你要。

小刀呵小刀,我并非你前世今生的情人。我只是一不留心,在上一世欠了你一吊铜钱,必须今生来还你,又怕你不肯收了,累我下一世还须万水千山找你来还,百般垂首,千般迎合,万般甘心。

我们来玩“木头公仔”吧。

什么是“木头公仔”?

就是酱紫的了:两个人,两只手同时与对方击掌,一边拍一边念口诀,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要摆好一个姿势,就再不能动,也不笑了。谁先笑,要打手掌心的。

这是小时候我们家那一带的小孩子玩的。

他笑说小南蛮,伸出手来,与我击掌:

劈、劈、啪、啪!

我自敛容,念念有词: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两个人蓦地停止了动作,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眼角瞥见他的手扶在栏杆上,明目张胆地蠕动,做爬虫状。

动了动了,我说,拿手出来,打!

他也不反抗,乖乖地摊开手让我打。

才打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要躲开。因为另一只手,却很不老实地轻轻放在我的腰上。

他笑眯眯地看我。

再来一次,我说。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静默了两秒,他竟开口说,你怎么不看我的眼睛呢?

你怎么可以说话呢?

那你眼睛怎么不看着我呢?

看了岂不要笑?

你不看我,你就不笑;你若不笑,就没有人笑,就不好玩。

鬼才敢看你!我哪里敢看他。

我就知道你害臊。

你怎么就知道。我瞥他一眼,笑了。

看见我笑,他便放肆起来,手竟游过来,揽住了我。他的手很长,一不留神,抱了个满怀。挣不开,整个人粘上来了,动手动脚的,叫人恨得咬牙。

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念他小了我半岁,他却总要追问我多大了,就好像不知道女人年龄,是万万不可以问。

虚岁三十八了,恶声恶气地扔过一句。

不信不信。他认真起来,扒着我的脸凑近了看:不对嘛,还是小女孩的眼角啊。

呸,口花花,我轻声啐他。

他得了势般,顺理成章地把我搂在怀里了。

仿佛变得小小的,任他怎么抱怎么合适,就好像早就设计好了型号一样。蜷在他的怀里,忽然就不明白事理了。

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恨声道,还来纠缠作甚!

他不作声,仍旧是涎着脸欺过来,躲也躲不掉。眼睛看过来,全是柔柔的眼波。若是三年前,怕是早已动心。

是不是和别的女孩,也是一样的厮混?

怎么会!

他爱耍无赖,赌咒发誓从来不打草稿,而我总不能分辨真假,只得随他去了。

怕他不老实,赶紧岔开话题:你弟弟上哪里了?

去深圳了,他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的?

我恼起来:这个人!你自己以前告诉我的,你忘了吧!

他笑说,看,刚才你还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不记得挺清楚的吗?

知道狡辩不过他了,就任他抱了去。

一只手大胆起来,要掀我薄薄的裙子。

这里怎么行,有人过来怎么办,我又气又急。

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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