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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  “想这些不可能的事情是毫无意义的,我们自降生以来的部分意义已经注定,我对它很满意,并且会继续将人生推向顶峰。否认渴望荣耀才是最虚伪的,没有人不渴望成功和顶端。”

我有些沈默,心情有些失落,我们终究是不同的。

後来我们沈默的用餐,洛斯华饭量不大但是似乎很爱品酒,尤其是高度数的那一类。我吃了多久他喝了多久,可不见一丝醉意。

最後我拿著那本传送魔法书走出了城堡餐厅,拒绝了洛斯华派人送我的提议。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上面的烫金大字,可惜看不懂。问了个路人才知道,原来叫做“晨光之曦”,名字还是艾莉西亚殿下亲自取的。

一路上我哼著小曲心情大好的回了家。

回到家一头栽到在床上,我知道,我完了。

我陷进去了,彻底拔不出来了。

我已经失去了,全身而退的最後机会。从此之後,我选择沦陷。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

早上起来是一天中最清闲的时候,只要做好例行的打扫就行,所以不需要太多人手。我们采取轮休制,每天早上只留一人在店里进行清洁和看店。而今天正巧赶上我值班。

我由於不会魔法,所以打扫会比一般人费时费力,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工作了一段时间,早上值班我一直并不反感。

只是这天一大早就来了一位客人。

“来一杯酒。”我看不清她的长相,她的头发浓密,留海遮挡住眉毛,几乎挡住了眼睛。衣著也没什麽特别,穿戴毫不起眼,是那种看上十次也不会有太多印象的类型。

只是这种过於平凡的装扮,在我眼里刻意了些。

“您好,小姐。现在是早餐供应时段,没有现场调制的酒,请见谅。您可以换咖啡或红茶吗?”

她不出声的点点头,显然并不在意饮品本身。

我给她端上咖啡後就继续自己的清扫工作。出神的想著昨天洛斯华殿下对我的一颦一笑,连看到窗子上的污渍都是甜蜜的。

我一边干活一边想,我就是喜欢上了又怎麽样了?谁说喜欢的人也能分对错?我管不了自己的感情萌发,难道非要我硬生生的掐断麽?

她喝得很沈默,半天没发出一点声音,我几乎都忘记了她的存在。

很快的女子就喝完咖啡离去,我过去收拾她使用过的杯子。抬起咖啡碟时忽然发现,这下面压著一张信纸。我迅速把它塞进兜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直到值班结束。

我一直没敢打开,有点不踏实,心里隐约有而写猜测。借著中间换班休息的时间,我跑到附近的林子里,展开纸张,上面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字迹。

……原来埃利奥特还没把我忘了。

信写得很简练而且隐晦:伊儿,不知最近情况如何,你还是否记得当初的誓言……在充满诱惑的帝都里,希望你仍能坚守信念,一心一意使光明发光……

你的身上背负著常人不可及的使命。我希望你记得,所有人与你同在,所有人都会支持你。坚定信念,执著才得以永恒。

这些年我们一直牵挂你,并会一直关注著你。你的仅占比我想象的要顺利,你很聪明,开端做的出乎意料的优秀,希望接下来的事你也不要让大家失望。

记住,我们的希望,都在你身上。

不禁莫名想起来那串蓝色风铃,我从艾茨唯一带著的一件物品,只有这串风铃能提醒我,自己的过往和曾经,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昨天我回到家里,对著窗子坐了挺长时间,伸手波动著那串风铃。我突然很想把它扔进垃圾桶,扔了它,重新开始新生开始幸福,和过去的自己割裂开。

忘记艾茨,无牵无挂的继续生活。

但是最终我放弃了,没有用的,没有人可以割裂深入骨髓的曾经。

我不禁嘴角牵起一丝讽刺的微笑。

这麽多年了,艾茨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跟那里完全断了联络。多难的时候都没有人帮助我,现在我无非就是跟洛斯华吃了一顿饭,艾茨就派人传达国君的表扬信。

就在我准备一起忘记的时候,艾茨来了信,告诉我说接近敌人真是好样的,我是种族的大英雄。他们根本不懂,我已经喜欢上了自己的敌人,并准备为了他忘记自己的身份还有立场。

我现在该大笑吗?我该高兴,埃利奥特是如此在乎我,以至於对我的追踪跟踪系统的制作都如此用心。

但我却真的不喜欢那里了。

回到艾茨,总觉得伊甸就只是个工具,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

圣剑的主人,不知现在身在何处。

我不後悔,第一次我不为作为圣器的容器而遗憾。感谢这些,我才有了契机能够认识你,洛斯华……

洛斯华……我默念著他的名字,将埃利奥特写的信撕成了漫天飞舞的纸片。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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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魇 第21章

Chapter 21

後来的几天,洛斯华经常时不时的邀请我去“晨光之曦”。其中有一次我们聊到了家的问题上。

“伊儿,你现在住的家地方太偏僻,环境不好又危险,要不要我帮你另外安排住处?

“殿下,住处又不是家。家不是物体,家是要有所爱的人一起生活的。”我喝著饮料咕噜咕噜的,故意把话题引向我感兴趣的问题上来,“殿下,你现在有家了吗?”

“我还没有这个打算。”洛斯华说的很干脆,听的我心情大好倍感放心。他又补充,“伊儿,你觉得我的宫殿外观怎麽样?”

洛斯华殿下的宫殿,名叫华曦宫。是一座气派豪华的宫殿群,融合了哥特式和巴洛克式风格,漂亮的无可比拟。

我哈哈一笑,做出惋惜状:“当然是好看的,只是我们普通人住不起啊。”

洛斯华面不改色:“那你搬过来如何?”

我听到这话差点没从沙发上摔下来,他他他……这意思是同居吧!

不过很快的我反应过来,华曦宫是宫殿群。里面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说不定一天也见不到他一次,哪里来的同居?

於是定了定神我回答:“呵呵,殿下真会开玩笑。我还是算了吧,我怕自己住进去後天天谜路。”

洛斯华轻笑,睫毛像小扇子般呼扇呼扇,“如果有时间,你可以到华曦宫转转。华曦宫有道偏门,在西侧的花园入口。几乎也没有人使用,所以我没安排过人去守卫,你随时进出都没问题。”

“好啊,我明天就去!”我连客气都省了,不假思索的说。

结果第二天,我真的厚著脸皮来到了华曦宫门口。

亲眼看见这样壮观的宫殿群对我还是有一定震撼的。

奥森的建筑和艾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更加注重面积和奢华,艾茨的王宫建筑都是塔顶很高的城堡式,以突出其庄重和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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