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柔遥缓慢地伸手摸上青紫的脸,是她自己想要疼,唯有疼才能让她感受到自己真的还活着,而不是一具丧失了目标的行尸走肉。
她卷缩在沙发上,头深深埋进膝盖,眼睛望着不知名的某个点,回忆潮水般袭来,她看到自己在美国高高的雪上上,方倾墨眉眼含笑拿着她的手教她怎么去握住滑雪杆,他的手始终温暖,隽永的脸映在白雪中,是一种刻骨铭心的俊朗,让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忘记。
那时候,她一个人生活在异乡,遇上方倾墨,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可从美国回来后,她为什么就想一心一意和启辉哥结婚呢?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不惜牺牲自己的爱情,不惜放弃倾墨,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她苦思冥想,想到自己的脑袋发胀发疼,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她想过安安稳稳的日子,想有个强有力的靠山能够让她一生无忧,她怎么就那么怕呢?难道父亲落马入狱的事给她的阴影就这么大?
终于撞到南墙了,想回头了,可方倾墨还会顾念旧情,还会要她吗?
她不自觉紧了紧,幸好,这具身子还是干净的,只给过方倾墨一人,至少,在身体上,她没有对不起他。
窗外渐渐的黑了,一天很快又过去了。
一连三天,三天啊,陶麦基本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她和林启辉休假,简直就是找时间堕落来着,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不分白天黑夜的**,林启辉是丝毫不见倦怠,而她除了蒙头大睡能够恢复些体力外,简直就是叫苦连天,可当他扑上来时,却又忍不住反扑回去,就这样,一次又一次,被心甘情愿地吃干抹净。
上班的第一天,陶麦忍着腰酸背痛一个走进公司,一走进公司,先来的徐惜便递给她一张字条,陶麦狐疑地打开一看:陶姐姐,因为你不能怀孕,启辉哥是同情你才和你结婚在一起,别拿同情当爱情!
落款:苏柔遥。
陶麦瞪大眼,刚从三天的缠绵悱恻中来上班,这第一件事就看到了苏柔遥传递过来的小纸条,且说了这么一番话,不由让她浑身骤冷,“哪来的?”她压抑着问徐惜。
徐惜也是一脸好奇,凑过来就来看,立刻变色,恨声道:“这个苏柔遥还真是无孔不入,麦子,你别信她的话,我相信林启辉不是这样的人。”
不是那样的人 ?'…87book'是不会因为同情她而跟她结婚的人 ?'…87book'还是因为爱她才跟她结婚的人 ?'…87book'
陶麦坐到位置上,心里立刻乱了。
正文 第202节 老公,老公……你好可爱
徐惜见陶麦双眼迷茫,伸手就把纸条撕了个粉碎,重重地拍着陶麦的肩膀,恶声恶气的说道:〃陶麦,你可要挺住,要是这点小手段,就凭着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就能让你心神大乱的话,我看你以后的日子也难过。〃
道理都懂,但事关自己,就乱了方寸,徐惜见她这样,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道:〃既然是夫妻,最起码应该相互信任,如果你不相信林启辉,随便什么人,一句离间的话就能让你们分开,陶麦,你好好想想。〃
徐惜一脸的任重道远,陶麦一愣,这话何其耳熟,林启辉不止一次对她说要相信他,信任他,可她始终做不到全然的相信,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是她一直逃避,一直不愿面对而已。那就是他是否是真的爱她?还是如苏柔遥所言,只是一种同情?
面对徐惜的话,陶麦只有苦笑。
中午的时候,陶麦去了惠讯。她到的时候正是下班吃饭午休时间,整个大厦都有一种人去楼空的感觉,静悄悄的,只有几位废寝忘食的人在安静地加班榧。
林启辉就是加班人员之中的一位,他太过专注,当陶麦轻手轻脚地开门进去之时他都未曾察觉,陶麦今天刚好穿了一身白,与办公室内的墙壁一样,她顺着墙壁往里面悄然移动,有一株高大的盆栽刚好挡住了她的身体,让她成功地溜到了林启辉的办公桌后,陶麦忽然伸手盖住了林启辉的眼睛,然后扯着嗓子弄腔拿调的说:〃猜猜我是谁?〃
陶麦感觉到林启辉的睫毛在她的掌心微微蠕动了一下,似羽毛滑过肌肤,柔柔的软软的,带着点痒意,让她差一点松开手。
〃麦子……〃林启辉放下笔,慢条斯理地往后倚到办公椅上,沉声猜中答案垆。
陶麦却摇着头,变着腔调说道:〃不对,不对……〃
掌心下,林启辉的剑眉似乎皱了一下,随即说道:〃林太太?〃
陶麦怔了一下,太太这个称呼几乎是豪门里专用的,一种尊称,暗示着在社会中的某种地位。
陶麦缓缓摇了摇头,轻声否决,林启辉的眉再次皱了一下,〃林夫人 ?'…87book'〃
〃不对……〃陶麦再次否决。
林启辉静了一下,随即说道:〃老婆……〃
陶麦嘴角一翘,瞬地放开了手,〃这次对了。8〃
林启辉呵呵一笑,反手一拉把陶麦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的侧脸,〃有没有吃午饭?〃
陶麦诚实地摇头,林启辉便说:〃那等一下和我一起吃,杨勋会带快餐回来。〃
陶麦点点头,目光不经意间落在林启辉的办公桌上,整齐的文件一摞一摞的摆放着,桌面上正有一份摆开来,林启辉刚好看到中间的位置,〃想不到你这么忙?〃
她一向知道他很忙碌,对待公事一丝不苟到严苛的地步,以前看过他工作时的模样,觉得很帅,刚刚打开门那第一眼,更是觉得帅。
而这么帅的男人是她的老公,心中不由甜丝丝的,〃老公……〃想着,搂着他的脖子情不自禁叫出了口。
林启辉沉沉一笑,给了陶麦一记气息绵长的深吻。
等到杨勋带饭回来之后,陶麦看着所谓的饭菜有些傻眼,其实就是最常见的快餐,而据她所知,林启辉只要在家,对吃可是很讲究的。
杨勋见陶麦一脸痴呆状,笑着解释:〃他只要在公司,就会变身工作狂,对吃的也没那么多要求,跟下面的员工吃的一样,也算是同甘共苦了。〃
陶麦回头看看复又低头批阅文件的林启辉,对杨勋的话深有感触,他确实是这样一个认真的人。
吃饭时,林启辉把竹笋肉丝挑到陶麦碗里,陶麦低头看着,没想到他记得这么清楚,她最爱吃竹笋炒肉丝。
〃这是我特意叫杨勋点的,味道怎么样?〃林启辉问。
陶麦咀嚼着,脸上带着一丝笑意,〃当然没你烧的好吃。〃
〃对了,你怎么会要这份菜?难道你知道我要来?〃陶麦好奇的问。
林启辉停下筷子,一副莫测高深的模样看着陶麦,直把陶麦看的莫名其妙他才开口说:〃你有没有这种经历,因为某个人喜欢把房间布置的很温馨,于是你也喜欢上了,因为某个人喜欢竹笋炒肉丝,于是也喜欢上了这道菜,在温馨的房间里,吃着这道菜的时候,心情就会不一样,感觉……感觉好像她随时随地就在身边。〃
林启辉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的光平淡,却星星点点的,只攫取人心。陶麦痴痴地看着林启辉,顺着他的话头问:〃那么,你会因为那个人爱你而你就去爱她吗?〃
林启辉眉目微皱,眉眼间深沉似海,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陶麦,脸上带着萧然之色,一字一句沉入陶麦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