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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把你当女孩儿。我就是觉得我那会特别喜欢你。”
林聪用理智思考了所有的可能性,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我知道了。小孩么,今天跟个谁玩得好,别人逗两句,‘你以后要娶她呀?’,就觉得那是喜欢了。”
“话是这么说吧。”赵克强也不否认这个观点。“不过,其实我跟你说这个,并不是因为小的时候觉得喜欢跟你玩,就觉得那是爱情或者是什么。这么些年来,我其实都不记得你的长相了,可是偶尔我一回想起你,就觉得特别美好。是那种,不是友情或者亲情能概括的。”
林聪在一旁听着,觉得赵克强的这几句话,自己大概会记一辈子。对于林聪而言,赵克强是完全的陌生人,可是对于赵克强来说,自己竟然有这种意义存在。这是太过于惊奇的事实——就好像自己上辈子曾经和谁有过一段缘分,现在又被唤起了一样。幼儿园时期之于林聪,大概也就跟那前世的记忆差不多了吧。
“所以我再见到你,真是觉得这是老天安排的事情。”
“其实……也许我们这些年也碰见过呢。”林聪和赵克强家住的并不远,林聪又常往那边去,两个人像今天这样的相遇,估计不会只有一次。
“我知道,可是我们那样也不算是认识吧?现在我们不仅又相认了,而且还是有亲朋关系的。”所谓亲朋关系,就是指赵克强是林聪“表弟的婶婶的闺蜜的小叔子”。
“我听到你名字的时候,就惊了一下。然后就在你身上找以前那个林聪的影子。可是老实说,我也没找到多少。毕竟我也记不住你的相貌了。”
“就算记住了,也跟现在完全不是一个样子了吧。”林聪道。
“是啊。不过跟你说话的感觉很舒服,而且你也有种让人想笑的劲儿。所以知道你就是那个林聪之后,也就慢慢把你跟记忆的人重合了。”
“你这是在恭维我吗?”
“你觉得呢?”
“算了。”林聪想起了昨天见面时的乌龙,大概他所谓的让人想笑就是糊里糊涂的意思吧。“你的感情世界我是不清楚,不过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小时候爱吃茄子,后来又不爱吃了。可是现在想起来,那会的茄子真是很好吃啊。那就是小时候的味道,一辈子都会觉得很美好吧。”
赵克强噗嗤一下笑出来:“你这举得是什么例子啊?一会爱吃一会又不爱吃的。我可从来没不喜欢过你。”
林聪无话可接,甘拜下风。
两个人沿着街走了一会。现在是饭点,两侧的餐馆、熟食铺里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你想不想吃点什么?我请你。”赵克强问。
“不啦,家里都做了饭了。”
“真是乖孩子。”
“不是,好不容易回家半个月,就多吃几顿爸妈做的菜嘛。”
“对啊。你下下个礼拜就走了。”
不知是真还是做做样子,赵克强显得有些失落。林聪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想了想,回答:“反正还有十来天呢,还可以再见啊。再说有网络,去哪不能联系呢。”
“嗯,对。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说罢,两人原路返回到车里。开车前,赵克强问林聪手机号恢复了没有,林聪说是,赵克强就把手机递过来,让林聪把号码存了进去。
车子行驶在夜色中。林聪在外面玩了一天,现在吹着暖风,觉得既疲惫又舒服,很想睡一会,但转念一想,这儿离家也没多远,十来分钟就到,没那个必要了。
既然不睡,林聪干脆用说话来打发倦意:“这两天真是麻烦你了。”
“又跟我客气了。”与林聪不同,赵克强好像总是很有精神的样子。
“没跟你客气。就是想说谢谢你。”
赵克强笑着嗯了一声:“还好,今天我说的话没有吓到你。”
“什么话?”
“就是我说你是我初恋情人的事。”
是吓了我一跳。林聪想,嘴上答出来的却是:“没事啊。我也跟你说了,你那会才多大,那么小的孩子,哪懂什么感情。”
“那我要是现在,就现在这副样子,跟你说,我觉得我对你有点意思呢?”
“……什么呀?”林聪顶着心跳盯了赵克强一眼,见对方还是副轻松开车的样子。“别逗了好吧。”
“好啊,不逗你了。”
虽说只是开玩笑,但那之后,车里的气氛就变得有点僵,一直到了目的地,两个人才又对上话。
“什么时候还有空?”林聪正在解安全带,被赵克强问道。
“我这几天都没什么事。”
“好,哪天出来玩。”
“嗯,好。”
林聪下了车。临别之前,赵克强叫林聪等他的电话。林聪回答说好,关上车门,目送赵克强开走。
回家以后,林聪想起自己在下下周五就会飞回去了。这样一来,他还能在北京过的周末,也只有下周六和周日。而他还有几个亲戚和朋友要聚。大家都要工作,赵克强也是,要聚也只能堆在周末(而且赵克强可能还会加班),如此这般,答应赵克强的事又显得过于草率了。
睡前,林聪不住回想起和赵克强在一起的时光。想到赵克强带自己回到儿时旧地——那是他二十年也没再去看的地方;想到赵克强对自己的儿时的告白——那是让他既有些得意,又有些想笑的感情;想到车里的玩笑——那是什么?真是玩笑吗?林聪不敢说自己有那种,在他们群里中某些人所具备的“雷达”,可是赵克强,实在让他感觉不到一丁点的同类的气息。所以那就是玩笑吧。林聪想。
那一夜,林聪做了个梦。并不是梦到幼儿园,而是在小学时候的事情。有一天下课,班里有个同学走过来对林聪说:“林聪,外面有个人找你呢。”
林聪问是谁,同学说:“外班的,说是你幼儿园的同学。”
林聪往门口望了一眼,只见一个男孩等在那里。不知为什么,林聪好像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不记得自己幼儿园时候的事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点名要找自己,林聪显得很抵触,犹豫了半天,直到上课铃响起,他也没走过去和那男孩打招呼。从那之后,那男孩再也没找过他。
周三的时候,林聪出了门。这次要见的朋友是中学时候的小周。对方在幼教机构工作,跟正常人的作息都不太一样,每礼拜只有周三休息,聚一次也实属难得。
两个人在西单见了面。不是什么很有趣的地方,只是因为小周不愿意跑太远,才选的这么个折中的地段。林聪以前总说小周懒,这几年了解到他工作很辛苦,也不愿意让他再受累了。
这两人在一起,基本也就是做些吃吃喝喝的事。二人在附近的咖啡店歇了脚,聊了起来。
“最近怎么样?”林聪问。
小周之所以被林聪说懒,不止是因为他不爱出远门,还因为每次见面 ,他总会是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比如现在,小周就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好像刚工作一整天似的:“还行吧,老样子呗。”
“工作呢?有没有什么改动?”
“嗯……没什么改动。就是在带孩子上课。”
小周说的倒也是实话。虽然三年没见,但是小周跟林聪一直没断过联系。这几年,他从公司A办公地点搬到了B办公地点;他从幼师升职到管理,发现还不如带课挣的多,又请缨降职……这些,林聪都知道。
“你还跟那个人住在一起吗?”当然,除了工作,还少不了感情问题。
“嗯,现在还住一起。”小周答。
那个人,林聪没有见过,但是就印象中而言,那是小周这些年谈过最长久的感情,大概维持了半年多了。
“不错啊,相处这么久。”
小周皱皱眉头:“不错啥呀,烦死他了。”。
小周说的人,跟他一个性别。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聪这种性格的人,还能跟中学时期的小周保持联系,多半也有这个原因在里面。当然,两人并不是在中学时候就那么早熟,而是到了大学时候,才清楚了彼此的事情。
林聪好奇:“怎么回事?”
“烦死他了,天天占我地方。我现在躺床上看会书,他就会挤我,给他让地儿。”
听了小周的抱怨,林聪不由地笑出声:“这不是挺好的么,有点过日子的样子。”
“谁要跟他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