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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2 / 2)

有人走近小店,店主立即迎上来招呼:“先生可要入堂,小店里面还有上好的发丝、建烟、盖露,正宗的香烟、兰花烟。”那人穿戴整齐,一看就知道是有所成就的文人雅士,他大大方方跟着店主进到室内。

又来一人,却是个泥腿子,也没人招呼,自己坐到板凳上。他先喝一口水,漱漱口,再含口清水在嘴里,接着从木匣子里抓出一些烟丝放到烟锅里。他又一手拿烟杆一手拿起那个小竹筒,拔掉竹筒上的盖子,放到嘴边使劲吹。不一会儿,竹筒里就冒出烟来,而且能看到明显的火苗。他将烟嘴放到口里,点燃了烟丝,然后眯缝了眼睛享受地吸起烟来。他那种逸然的神情与微微后仰的动作,让我们不得不认为,他正在享受世间最美好的时光。确实,好几个路过的人都露出羡慕的神情。

到店里,光线并不好,再加上室内的烟气,就显得更加的昏暗。我们在最里一间屋子找到了才刚进来的那个人,他正斜躺在一架床上,嘴里含着一枝足有一米二的长烟杆。在他的面前,围着三个小脚女人,一个为他捧着水杯,一个为他捧着痰盂,一个正为他点火。烟点燃后,他先是狠吸了几口,大概感觉烟已经燃得比较正常,然后放慢速度,很优雅地吸着,烟雾从他的嘴里出来,袅袅升起,映着从窗户外透进来的阳光,显得相当的梦幻。

我们从室内出来,感觉外面的光线有些刺眼。小桌子已经坐上了另外三个人,跟前面那个人一样,他们的衣衫并不整齐,很像下力人,但从他们的神态看,一样的正在享受着人世间最美好也最值得期待的东西。只一会儿,他们的身后就又站上了人,正等待他们完事儿后,好接替他们的位子,也来享受一番。

有人说:“要是多读一些书,我也到里面去,享受一下读书人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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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大明情色兴致

更新时间2012…5…29 8:48:07  字数:2655

我们逛了好一阵,都有些累了,但张心却依然兴致勃勃,加入了对小脚的品评队伍。还好,因为人实在太多,虽然免不了与人碰撞,但被碰撞的人一心一意在别人的小脚上,根本没工夫去管自己被什么撞上。

庙门前一个大锣被人敲响,发出巨大的响声,整个坝子突然就变得鸦雀无声。庙门打开,出来一大群人,看他们身着长衫,头缠方巾或黑纱冠,我想他们肯定是当地有名的文人或者士绅。他们手里分别握有一叠粉色的纸笺。

看到这群人过来,现场围观的人立即让出一条道来,看他们走过,就跟在了后面。刚才散乱的人流立即被规范,形成了一条顺势而流的江河,这条江河越流越长。

这群人走得时快时慢,偶尔也会引起河流的淤塞,但终不致于造成混乱,他们站一站,议一议,就会有人将纸笺递给一名女子。女子抬起头来,如果模样不错,就会得到更多的纸笺,如果只是一个年龄较大或者容貌不太讨人喜(www。3uww。com…提供下载)欢的,有的人明明已经准备好递纸笺的手就会缩回来。当然,多数人还是固执己见的,不管那女人抬起的脸面如何,他们都不改初衷,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脚小就决定了一切。得到纸笺的女孩子都会羞涩地笑笑,算是感谢,有些年龄比较大的女人,则会兴奋得一跃而起,摇摇晃晃地大呼小叫。

当时的人乐此不疲,但对于我们这些效率至上者来说,这段时间实在太长,我和陈可茜都有些腰酸背痛,但张心却依然兴致不减,显出了少有的忍耐力。他让我们找个无人的地方,休息一下,他还要去好好看看,细细瞧瞧。他觉得,这是无论从什么书本上都无法看到的,更无法体验到的,这才是原生态的历史。

但是,我们,特别是我,责任就是保护他,怎么能弃他而去呢,所以,我只好打起精神继续陪着他。我们进了一条主街道,有了一些更加有趣的发现。

从来都以为,自宋朝程朱理学兴起后,“存天理,灭人欲”,是当时社会的唯一教条,人人都得受它的桎梏,但事实却远非如此。

我们随意走进一家书店,居然在一家书店里发现了好多的色情书籍与春宫画,有的居然还标明是唐伯虎作品。春宫,我是一看就懂,但哪些是情色书籍却是听张心介绍,陈可茜一听说情色二字,立即就躲到了门外。

书籍摆在柜台里面,并不能随便翻看,而且,我们都穿着隐身衣,如果偷偷溜进去翻看倒无所谓,但担心惊吓到店里的人。于是,张心领我走出店,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要我去偷一身适合他身材的明朝人的衣服。

我很不情愿,我一个堂堂文明时代的人,居然要去替人偷衣服。挡子弹我都义无反顾,但这事儿却很丢人面子,而且,在设计这次穿越时,我们都曾经承诺过,绝不动历史上的任何一样与本次任务无关的物品,也不能留下除脚印以外的任何一样东西。

不过,张心自有办法让我就范,他说:“你只是借人家的衣服,等我们用完,你拿去还人家就行了。我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已,我想了解一下明朝人到底开放到哪种程度。实际上,从柜里摆的书来看,明朝人的开放程度已经超出了我们曾经阅读的历史资料的记录。我相信,回到我们的时代后,我一定拿出证据来,证明我们的历史在很多方面并不同于我们的固有观念,我们的那些固有观念,很多都受到了政治的筛选,跟真正的历史有很明显的出入。如果你不帮我,那我就自己去,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穿着隐身衣,看准没人的时候,抓过来,塞到隐身衣内,不会被人发现,只不过我的动作可能比你慢一点。其实,这也让我更加明确了一点,文人比普通人更善于变通,随时而变,随机而变,绝不固守教条,这正是古人所谓的‘权’。你不是不懂,只是心理作祟,看穿了,什么事儿都没有。”

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他,我知道,我不去,他去,也极为简单,但是,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如果不由我这个当保镖的去完成,而让他亲自去做,那一样是丢脸。虽然我已经不再是军人,但服从指挥、听从命令那也是天经地仪的事。

真是手到擒来,我很快就到一个院子里搜到一件长衫,而且也合张心的身材,美中不足的是衣服还没有干透,穿在张心的身上,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

不过,当他穿好衣服后,又发现头发不对,因为古时男人都蓄有长发,如果是文人,还得挽一个髻。鞋子也不对。看来,事情也并不像起初所想的那么简单,张心也承认自己考虑不周。还好,发现得早,要是进了人群让人发现,那肯定得让人当成怪物。我们古人并不怕人做坏事,最怕的是失了礼数,没有纲常,身之发肤,受之父母,没有长发,就是心中无父母,心中无父母,就是眼里没王法。这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之大事,比杀人放火还要恶劣。

鞋子好解决,如果衣服长点可以遮住,步子小点应当没有问题。我只好再去为张心偷一顶士绅的帽子,但为了找到这顶帽子,我却想了很多的办法,连入室去偷我都试了,却没法完成这个任务。我只得用上最直接的办法,到士绅头上去抢。我第一次体会到帽子于古人的重要,第一,它没有多余的,第二,帽子是有身份的,不是谁想戴就能戴,更不是谁想有就敢有。就算你有了几个钱,也未必能得到想要的帽子。

张心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催促我尽快下手,因为眼见天就要黑下来了。

这就出现了一场非(www。kanshuba。org:看书吧)常戏剧化的场面:我抓住一个人的帽子,立即飞奔起来。那人见帽子自己跑了,我不说是飞,那是因为我举着帽子,只能算是帽子跑。那人跟着一阵猛追,不过,也许他也曾是个文人,跑的速度很慢,没几步,就趔趄起来。趁这个机会,我将帽子塞进了衣服里。在他看来,帽子一下子就消失了,他茫然地望着天空。

张心和陈可茜都被那人的表情逗乐了,更让人乐的却是张心后来的表现。

张心穿戴好,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街头,他本就身材矮小,穿件长衫,顶着士绅帽,走路左摇右晃,就像武大郞上了戏台,煞是好看。好多的路人都侧过头来以怪异的眼神看着他,远远地有人看到他迎面而来,赶紧向两边躲开。他得意起来,动作更加夸张,引得我和陈可茜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过了一阵,张心也算过足了戏瘾,哼了两声,然后正经走到街上,有两个并肩而行的书生见到他,立即用扇柄拍拍自己的嘴,然后轻轻作揖。

一个人嬉笑中又带着严肃地说:“兄台你这身打扮?”

张心问:“兄台可曾认识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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