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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2 / 2)

在林春眼里,陈秋是一个十分之矛盾的人。陈秋经常渴望别人能关心自己,但他往往避开人群,怕被人知道自己的底牌。可是,一想到身边没有一个人,陈秋又感到异常地落寞,因此他才选择玩cosplay、扮女人。他喜欢接受旁人的驻目,无论是惊异、厌恶的眼光,或是仰慕、赞美的眼光都好,陈秋都能够接受。

陈秋的双眼之所以那麽能吸引林春,是因为那眼中有孤独。孤独与渴望,乍看很是矛盾,但细想之下却合情合理。他知道,陈秋这一个人能够接受旁人的憎恶,甚至对於自己被别人憎恨著的这个事实,陈秋会觉得十分有趣。可是,陈秋不会接受别人说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因为他最不希望自己被人看穿。

林春对於陈秋的种种理解,其实并没有经过细密的思考,他只是感受到而已。感受。林春就好像一个有通灵能力的人,抚摸著一件物品时,自然能感受到那件物品的过去,以及物主的感情。林春在他望见陈秋的眼睛时,以及在他躺在陈秋身下、接受陈秋的抚慰时,便能够从最接近的距离看清陈秋的内在。

「那你想被人拥有吗?」林春问。

「不知道。你这个问题令我想起所谓的单身贵族。有一些男女终其一生都找不到爱人,成为单身贵族或者王老五,於是他们说 :『我是一只没有脚的小鸟,没有能捉得住我,我爱飞去哪儿就飞去那儿。』是的,这是自由的好处。可是,这样不是也是一种寂寞吗? 没有脚的小鸟,那就是说就算他们想短暂停留在一处地方,休息一下,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於是,他们嘴里说著『不累』,但一生也要奋力拍动著翅膀,做一种姿态出来,对世界上的人说 :『我就是自由自在,不想停留。』

「不,那只是他们想停留,却无法停留而已。耗尽自己的精力,换一个潇洒的虚名,单身贵族。而那些有家的人又如何呢? 没错,他们不是自由的,就算想做一件好小好小的事,例如去旅行,但都不可能做到,因为他们有工作和家庭,只要自己出了什麽乱子,那就是牵一发动全身了。

「但他们的人生可能过得比较轻松。他们拥有家庭,家庭又反过来拥有他们、控制他们。正因为没有自由,那就没太多的可能性,不用抉择。於是,累的时候就坦承地说累,然後飞回那一个简陋但舒适的鸟巢,不用像那些没有脚的小鸟般,以一生去无穷地遨游。

「这不是更简单、更轻松吗?」陈秋反问林春。他说了很多话,感到累了,也不顾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单车径,而将头靠在林春肩上。

林春和陈秋一样,都是长著一副清瘦的身材。陈秋枕著林春那略嫌骨感的肩膀,说不上有多舒服,但他有一种自傲的感觉。他在这一条人来人往的单车径上,公然亲腻地靠著林春,无疑是向著所有人说 : 这一个人现在是属於我的。

陈秋一直很执著於「拥有」的问题。什麽事属於他,什麽不属於,他分得很清楚。因为家里有钱,所以他拥有很多,就是太多了,所以有时候他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是拥有著那些东西。衣服、游戏机等等的身外物,只要是有钱,就能拥有它们。私拍、网上的追随者,这些都是透过网络赚来的,而且他今年都已经十七岁了,身子仍在长高,还能够扮女人扮到什麽时候? 当他有一天不再玩cosplay时,那一些他现在拥有的东西,便会完全消失。

然後,他还拥有什麽呢? 辛苦修成不知多少世的福,今生才得以做人,如果什麽都不能够带走便了却一生,那未免太不划算了。

林春任由陈秋靠著他,肩上添了一分沉甸甸的重量,使林春有种踏实的感觉,他说 :「你到底想要什麽呢,陈秋。你真是一个太矛盾、太贪心的人。渴望自由,同时希望拥有,想要逍遥,同时又期待著束缚。做人,有时就是很简单的一回事。

「首先是达到别人的期许。但要做到这一点,就得花了大半生的时间了。假如还有时间剩下来,就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例如我,就将这些时间花在『美』上面。要找到自己想做的事,就要找到自我。如何找到自我呢? 那很简单,陈秋。

「就是认清一个事实 : 即使你不能够拥有世界上任何一件事物,但你至少拥有自己,因为你的意志是属於你的,没有人能抢去。」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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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34 (美攻平凡受)

…昨天终於写於50回了,今天终於可以开始写中七生涯了 (我的妈

…所以首50回是故事的上部,之後的回数就是下部

…不过我也不肯定下部会否真有50回之多啦

…总之先继续更下去吧,不过之後不一定会日更

…大感谢来这里看文的人啊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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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混了一个三月,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四月,然而一件事情又使林春心内一阵阴郁,那就是——project。

近年来,香港很流行project,学生每年都要自由分组,按不同科目的要求去做一个project,这往往使林春感到痛不欲生。他想起初中有一年,英文科有一个project,是要学生去尖沙咀、铜锣湾这些游客区,访问外国人,比如说问他 : 你们觉得香港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你们最喜欢哪一个旅游景点? 你想再来香港旅游吗?

在尖沙咀那些地方,外国人还真是随处可见,林春那时一下车,就已看见眼前有几个丰满的外国女人,正挽著购物袋结伴调笑著。林春那时觉得,外国人真有种不同的气质。在香港,外国人彷佛就等於一个个铜板、一张张钞票,他们象徵了品味、金钱、休閒,对於林春和他的同学而言,那是一个不可能碰触得到的世界。虽然香港学生普遍懂得英语,但外国人那种奇特的口音,是他们一辈子都学不了的优雅,外国人说起英文上来,总是好像在唱歌,ups and downs,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很是奥妙。

不过,这一些好似头上戴了光环的外国人,往往是白种人,香港这一个所谓的「国际大都会」,是有很多不同国籍的人生活著,而大家能够彼此包容和体谅。

香港也有很多南亚裔人士,他们大多是虔诚的回教徒。香港也有一座清真寺,不时看见那些皮肤黝黑的回教徒在寺门前閒聊。他们所拥有的不是光环,而是一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彷佛一个蒙上了黑色薄纱头巾的美人,教人想一窥庐山真面目。

说起来,T市里也住了很多南亚裔人士。林春不知道他们和本地人的关系如何,他没见过南亚裔的成人与本地人交谈,但南亚裔的孩子和本地孩子倒是打成一片,常在球场里打篮球,这种打破族裔围栏的画面,实在是众人乐见的。

在著名的重庆大厦里,也聚集了很多印度人,他们在香港落地生根,而重庆大厦就是他们的集中地,里面还开了不少正宗的外国餐厅。林春有次偶尔入内观看,那些印度人便热情地给他卡片,叫他到不同的印度餐厅光顾,要是林春那时身上有点钱,还真想去体验一下。

不过,事实往往是残酷的。其实外国人和本地人的关系不一定好,表面上是因为大家的信仰和文化不同,其实说真的,也许更纯粹的只是因为大家的外貌和肤色不同。

外国人长得浓眉大眼,皮肤要不白如纸,要不黑如炭,跟香港人的肤色截然不同。当然,受过教育的人觉得肤色或语言不同,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事,只要大家能用英文交谈就好了。可是,在一般的屋邨,比如是T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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