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1 / 1)

>!你干嘛不上诉?”

宣判完我就回看守所了,高院来复核时,问问题我拒绝回答。那时,对死我没有恐惧,杀了人,死就死,再去监狱坐那么多年牢,长痛不如短痛。人家说:“就算你不上诉,我们也要复核。”后来他们问了几个问题,问什么我就说什么。第二天律师就来了,我们单位还有居委会的400多人写了联名信,大概意思是说,我在工作、在家庭,都是个特别好的人,生活中受他的虐待,是激愤杀人。人家说的都是具体事情,什么时候看见他打我,邵平到单位里打过我两次,一次我在传染科,他去找我要钱,我没给,他就打;另一次我在内科,忘了是为什么,反正是让我回家,我说我正上班,不能回家,他认为,我让回你就得回。我不回,他就又揪我的头发,往外拖我,当着那么多人面打我。所以,我出事后那么多人帮我,他们都是亲眼看见的。我也是有工作的人,有工资,不是家庭妇女,他这么打我,我心里特别不平衡。现在我最牵挂的是孩子,自从出事那天到现在,六七年了,没见过他,他爷爷把他领走了。7岁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城里,说啥都能满足,7岁后突然去了农村,孩子上个厕所都不习惯,他爷爷那个村还特别穷,孩子怎么能适应?

我还有17年的刑期。1996年判我死缓,两年之后改为无期,2000年12月改判为18年。我妈常来看我,我最后悔的是牵连我们家,花了他们多少钱,把我娘家害苦了。

敖毅说:他们家也够可怜的,她公公70多岁了,还得供孙子上学,在那个贫穷的地方,把孙子供到上初中,很不容易,全家人得全力以赴。敖毅往那个村子跑了好几趟了,她想把付梅英的儿子领来,让她们母子见一面,但很困难,孩子的爷爷一直告诉孩子说:“你妈死了。”敖毅说,再做做工作,争取“六一”节能让孩子来一趟。付梅英知道这个消息后买了一斤毛线,想给孩子织件毛衣:“这么多年,对他没有照顾。”说这话时,她低下了头。监区警官白队长是付梅英的直接领导,她说,付梅英表现非常好,在我们监区是数一数二的,比较能吃苦,也能看得开。我们监区,像她这样文化程度的不多,她现在做统计,生产上的报表都是她做。2000年她获得了“积极分子”的荣誉称号,所以才给她减的刑。这个积极分子是自治区一级的,整个内蒙古第一女监600多人才有5个名额,只有平时长期有好的表现,才能获得这个荣誉。白队长表示,若是敖毅把孩子领来,她们一定积极配合,让她们母子好好团聚。

后记:敖毅最终没有做通孩子爷爷的工作,付梅英和儿子见一面的愿望至今还没有实现。

点评:暴力初期,离婚是摆脱受暴的有效途径

陈敏付梅英是从一个长期饱受丈夫殴打和性虐待的妻子,被逼为一个“以暴抗暴”杀死丈夫的加害人的。她的遭遇让人同情,她的经历在同类人群中具有普遍性。但她本来是可以通过离婚摆脱来自丈夫的殴打和性虐待的,但由于父母的极力反对(后来是她母亲),使她由于缺乏家人的支持而被迫一次一次地回到施暴丈夫的身边。暴力也就不可避免地越来越严重。父母极力劝她不要离婚,一是认为离婚是一件丢脸的事,二是虽然心痛女儿挨打,但又认为女婿事后能道歉并保证不再打,还是一个好女婿。这第二个原因,依然是第一原因的延续。因为付梅英的挨打,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反反复复的,丈夫的多次道歉被证明是一钱不值的,但由于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依然符合维持婚姻的要求,因而父母,特别是母亲,一次一次地用女婿的道歉来劝说、迫使女儿回到吃喝嫖赌打老婆样样在行的女婿身边。母亲的这种观念害了付梅英,也使母亲自己后悔莫及。

研究表明,在丈夫(或男友)动手打妻子(或女友)的初期,离婚或分手是摆脱其暴力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因为这个时候,打妻子(或女友)是为了建立暴力统治。如果女性在挨打的初期,就对暴力说“不”,下决心离开他,那么,她不仅能使自己顺利地摆脱暴力,还很可能帮助了这个男人和他将来的妻子,因为她的行为将使这个男人明白,对妻子施暴不仅不能达到控制妻子的目的,还会使自己失去妻子。有了这样的教训,他在以后的婚姻中,就有可能不再使用暴力。否则,女性的忍让,就是给丈夫(或男友)发出这样一个信号:打妻子(女友)没关系,一道歉她会原谅你的,丈夫因此会获得在家中的绝对权威。研究也表明,女性忍受暴力的时间越长,摆脱暴力的难度就越大。这个时候,即使能离成婚,女性也不一定都能摆脱暴力。因为这个时候,暴力统治的格局已经形成,当逆来顺受的妻子突然有一天想彻底摆脱施暴丈夫(或男友)的控制,他就会觉得是对他的尊严的极大挑战。不能容忍向来驯服的“臣民”的背叛,会导致施暴丈夫(或男友)用更严重的暴力来阻止受害人离他而去或想方设法重建暴力统治的格局。悲剧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不是女性被暴力虐待致死,就是女性以暴抗暴将施暴丈夫杀死,而孩子就成了孤儿。

叙述人李一凡

访谈人范爱莲

访谈时间2002年3月8日访谈地点湖南女子监狱

录音整理范爱莲

文稿编辑薛宁兰李一凡,38岁,大专文化,原为中学教师。再婚后,不断遭丈夫殴打、性虐待以及行为控制,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帮助,未果。1995年某日晚,趁丈夫和继子熟睡之机,李将两人捆绑,先后用家中哑铃打死。事后自首,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经过三次减刑,接受访谈时还有余刑10年。

我丈夫是被我杀死的。他性格暴躁,大男子主义,他自私,总是考虑自己,并且做事非常狠,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是对他不了解而结婚的。我是一名教师,我的爸爸妈妈也是教师。因为父母是老师,他们对我从小的教育都是很严厉的,我从小就认为男女之间交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在我读中专的时候,只跟那里的男生老乡讲话。如果有哪个男生老乡向我表示爱慕之情的话,我马上就不理他了,采取很极端的做法。所以,更不可能跟别的系的男生有什么关系,我觉得这是很丑的事情。由于跟男性接触不多,所以就不能了解他们的另外一面。我总以为,我怎么想别人也会怎么想,用自己的善良去看待别人。

我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我的第一个丈夫是个医生。这次婚姻是为我父母结的。我爸爸妈妈的身体都不好,小时候我就经常看他们过节还要到医院里去打针。如果我找个医生的话,他就可以到家里来给我爸爸妈妈看病。本来我不太愿意和他结婚,因为性格不合,妈妈就说我不要只顾自己。当时我也没有什么经验,就是为了家里着想。有那么多父母之命的婚姻,不也都过得很好吗?父母很辛苦,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很好,父母能供我出来读书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就同意了。

当时,我只有20岁。如果不离婚,一辈子都很难受,所以在结婚5年后,我就同他离婚了。他性格很内向,没有打过我。因为他还活着,我不想讲他什么。离婚主要是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我在重点中学教书,也很忙。我们有了一个孩子后,我的事情就更多了。他在家里的时间很少,我对他这方面有些意见,又因为我的条件要比他好得多,他在外面就要表现出大男子主义:你们看我讨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我还可以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做——这能充分表现出一个做男人的尊严。可是这是不可能的。我又有工作,又要顾家,又要照顾孩子,我忙不过来。所以我对他说:“你要分一点时间给这个家。”他就不干了。我跟他生的是一个男孩,去年我的一个学生来看我,跟我说,他们家里人都很后悔,都觉得我很好,很善良。我犯的是杀人罪,他们还能用“善良”这个词来形容我,我很感动。如果没有第一次婚姻的破裂,我不可能走到这一步,我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离婚时,我们为了孩子也争过,都想抚养这个孩子,男方提出孩子他带,要我每月给35元抚养费。我说:“你把孩子给我,我一分不要你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归他,并且不要我出抚养费。他们家里不让我去看孩子。那时我就对法院讲:“请你写上一条,允许我去看孩子。”法院说不用,肯定可以看孩子。实际上他们家就是不让我去看,这不仅仅伤害了我一个做母亲的心,也伤害了孩子,他是无辜的。孩子没有来看过我。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来看我,也是我所希望的。等我出去后,条件好了,我就去看他,如果不好,就不去。反正我是希望他能忘记我,希望他没有亲生母亲也能过得好。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这个孩子,还有我的亲生父母。孩子的出生是没有选择权的,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那么我就有责任给他一个快乐的环境,但是我没有给他,我欠得最多的是这个孩子。我的第二次婚姻更不幸福

我的第二个丈夫是和我一个学校的老师。他比我大8岁,也是离了婚的,还带了一个孩子。我们住的那个地方是个小城市,一点儿小事都传得很快,因为有了第一次离婚,当时我们在当地都有了一些影响,婚后我们就打算到沿海去发展。1992年,那里要人。我们第一次去了某市教育局,人家不热情,我们就回来了。第二次去了一个学校,讲了一堂课,他们认为不错,就给我们写了接收书。一开始,我们两个人书都教得不错,可以说我喜欢他的惟一优点,就是他很聪明,业务上强。我这个人吃亏就是没有对他有深入的了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所学校对我的接收书上写的是热烈欢迎我去教书,之所以要他,也是看我的面子。第二就是他的普通话不行。他对这一点不太高兴,如果在湖南这边讲课,不存在普通话的问题。

我们又顺路到了另一所沿海城市的中学。那里的领导对我的第一印象很不错,一下就看上了我。他们看了我的学历证书和获奖证书,都是一等奖,所以非常满意,当即就同意了,既要我又要他。又是因为要我而要他。因为当时他在那里不讲话,他讲的话人家都听不懂。而且还安排我马上讲课,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带我们去的老师就说:“你们知道吗?我们当时来这里找工作找了半年,把头发都跑黄了。”我当时就叫他回去办调动。我们两个在原籍上课还是可以的,所以教委不同意我们走,说:“你们是我们这里培养起来的。”我说:“我们同是一个中国,我们又不是跑到外国去,我们也不想呆在这里了。”当时我已在那里上了两个月的课了,教委主任的条件是,让我们把这一个学期的课教完再走。我觉得这样还是合理的,因为你教了一半的课谁来接呢?可是他骗我说:“教委不放。”如果教委不放,可以说我脱离这里的惟一的机会就没有了。当时我的心里真的是很不舒服。但是也只能生教委的气,没有考虑我们个人的原因,后来,我才明白是他从中捣的鬼。他为什么捣鬼呢?因为当时那里是个发展城市,比较注重经济效益,我们还是比较古板的老师,还是以教学为主,愿意把书教好,态度认真,也年轻,肯花力气,所以教的效果不错,不管是哪个年级的老师都挺喜欢我的,常和我一起吃饭。等他去那里告诉我不能留下时,我们那边的老师就对他说:“你不知道,你爱人在这里教书好受大家喜欢呢!”我心里暗暗地想,糟了,这个话是不该讲的,因为讲了这个话他受不了。我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了。如果是我听到别人夸自己的爱人好,一定会高兴的,他不同,他不高兴。果真,这样一来,我们决定回去。那里的老师和校长都感到很遗憾,因为别人想进这个学校都要请客送礼,花很多的钱,人家不要我们一分钱,我也感到那里的人对我都很好。结果我们就这样回来了。

从南方回来,我们吵了一架。因为他觉得我一旦出去了就驾驭不了我了,我就不能成为他的笼中鸟了,那次他第一次打了我一个巴掌。他说:“我跟你说,我就是不去那里,你到那里去就如鱼得水,我到那里去是死路一条。某某老师告诉我,不要到那里去,我要是去了,你就不会是我老婆了。”讲这个话的是个男老师,夫权思想严重,他的老婆是个农村人,没有工作,要靠他养活。我就对他说:“我是你的老婆,不是他的老婆。”婚后,我是一心一意要搞好这个家。婚前对他不太了解,婚后他发生了一些变化。我就把他的变化告诉心理医生,心理医生讲这是变态。我认为他这种变态带有虐待性质,比如说,在性虐待方面,他的身体比我好,要求比我多,在我流产后的第三天,他就要求同我发生关系,还有在我第二次流产的10天后,他又要同我发生关系,这对我是非常痛苦和伤害的事情,我就把门关起来,他就敲门,我不开,他就撬门。在我们住的那个房子里还有被撬过的痕迹,他还会撬窗子,从窗子外进来。他平白无故地就骂我打我。我很自律,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女人,要想搞好家庭,是两个人的责任。有的男人他不喜欢那种花钱太多的女人,特别憎恨那种在外面花心的女人。我从小就想当老师,当上老师后,除了家庭之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教育事业上,所以我在事业上是不错的。因为书教得好,领导都很器重我,家长和学生都很喜欢我。我是教高中英语的,在事业上肯定花的时间多一点。从事业上讲,我肯定是没有给他丢面子,他那个人的虚荣心是很强的,所以我觉得这个方面他没有打我的理由;另外,我也不是那种好吃懒做的人;再有一个是我对他对孩子很好,所以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没有什么会造成他对我不好的原因。因为我确实是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如果说分了一点心的话,就是事业,为了教好书也是应该的。如果我的书教得不好,我也抬不起头做人,而且我也喜欢这个事业。所以,开始学校的同事不了解他打我的原因,后来他们就了解了,就对我说:“现在我们知道了,你们打架的原因不在你,而在他的那一方面。”说这个话的老师还是我们市里的人大代表。

他这样对我,我感到特别委屈。如果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打我也可以,如果我有一分的错,你把我讲成十分,你打我也可以,但是我从来没有错。如果他爱我,宽宏大量,为了我的发展,跟我去南方,我会感激他。如果我到了那边,有更好的人看上我了,我同他离了婚,那是我的过错。但是我从来不去想离了婚再找一个好的。我还是很要面子的,当老师还是要为人师表的嘛!这已经是我的第二次婚姻了。第一次离婚,人家会讲你年纪小,没有经验,那么第二次再离婚,人家肯定说是你不行,所以面子的事情很重。为了保全这个家,南方我不去了,这对我来讲是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够知道我对这个家做出的牺牲,不要他对我很好,只要能与我平平淡淡地过下去,我就满足了。

他抓住了我的弱点,好面子,怕离婚,变本加厉,开始对我经常打骂在这种情况下,1994年我学生的家长开始关心我,因为我经常被他打得遍体鳞伤。他对付我根本就不需要拿什么东西,他只要用一只手抓住我的两只手,对我就开始拳打脚踢了。有时打得我都不能去上课,我的学生就拿红花油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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